毕慧芬涉袭女保安 官形容被告像小朋友闹脾气 裁袭击及阻差罪脱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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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号“女村长”的毕慧芬去年到医院要求索取适合参与绝食的证明时,被指打中女保安下巴及故意阻挠到场的警员被控,裁判官林子勤今(16日)在西九龙法院作裁决,他称信纳事主指被告未有击中其下颚,亦相信患有轻度弱智的被告,不能完全理解警员的要求,认为毕没有故意阻挠警员的意图,反而像小朋友般闹脾气,故裁定她两项罪名均不成立。裁判官又指,如果警方及保安有多点包容及耐性,细心聆听被告,事件不会发展至如斯地步。

女被告毕慧芬(24岁)被控普通袭击罪及阻差办公罪。控罪指她于2019年7月10日在玛嘉烈医院袭击邝艳萍,以及阻碍警员袁东信。

事主称只遭触碰到衣服

姓邝女事主早前在庭上供称,她只是遭被告“揩一揩”其衣服,但无击中下颚;另两名证人则指目睹被告打中事主。裁判官分析,由于场面混乱,被告的动作在电光火石间发生,该两名证人未能看清动作,故与事主出现重大分歧,法庭会以事主的证供为准。

不能排除事件属意外

控方早前以庭上证供与书面证供不符为由,申请将事主列为敌对证人。裁判官拒绝,指事主的书面口供仅表示被告用手打向自己,无明言被击中,与庭上口供一致。另外,被告曾说是不小心弄到保安,法庭不能排除事件属意外,遂裁定普通袭击罪不成立。

医生指被告易冲动

辩方审讯时传召精神科医生黄宗显以专家身份作供。裁判官相信医生指被告患有轻度智障、器质性大脑综合症,并会由此引致癫癎,容易冲动及被分散专注力。裁判官续道,被告一直索取适合绝食的证明,表现符合黄医生的观察,即容易被当下诉求占据想法及专注力。

情绪高涨或未能理解警员要求

就控方指被告拒绝展示身份证,裁判官认为当时情况混乱,被告情绪高涨,未能每次也听到及理解警员的要求,而其反应也反映她专注于绝食证明。裁判官谓,被告一度拿出身份证但拒向警员展示,可见她该次明白警员的要求;一般而言,法庭可推论她怀有故意阻挠的意图,惟被告患有轻度智障,故这并不足以让法庭作出此推论。

形容被告较似小朋友闹脾气

他又留意到警方不曾警告被告,被告的反应原始,并反映她无想及后果。裁判官形容被告较似小朋友闹脾气,并非故意阻挠警员,裁定阻差办公罪不成立。

案件编号:WKCC29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