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女村长”涉掘砖给志同道合人士 官裁暴动罪成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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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占旺女村长”之称的女社运人士毕慧芬,被指有份参与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骚乱,被控两项暴动罪名,案件今(7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称,虽然被告有轻度弱智,但认为她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认为她向其他示威者递上砖头等,其目的是为袭击警员,即使其角色有异,但目的一致,刑责亦同,裁定她两项暴动罪成。案件押后至11月26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感化、精神、心理及医生报告。
被告毕慧芬,22岁,被控于2016年2月9日,分别在旺角西洋菜街及鼓油街与弥敦道交界参与暴动。
控方案情指,2016年2月8日晚上起至9日凌晨期间,有群众在旺角聚集,并冲击到场维持秩序的警务人员,被告曾在现场出现,并手持砖块,之后有其他戴口罩人士向警员掟硬物及砖块。至清晨时份,亦有新闻片拍到被告把杂物放入火堆。
声称不知放垃圾入火堆属犯法
被告被捕后向警方称,当晚与志同道合的人士掘砖,后来才知砖块是用来掷警察,便已停止再掘。她又称,因为街边已找不到垃圾桶,故把垃圾放入火堆中一同烧,她称不知这属犯法。
辩方传召曾诊治被告的儿科医生作供,他指被告先天性脑部后庭有异发展,有机会影响其智力,其早年评估亦发现她在推理、分析及组织等方面较弱,对于一些因果关系,可能有理解障碍。
案件编号:DCCC 57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