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女村长毕慧芬涉袭击保安 女事主称没有被击中面部 也不觉痛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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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的毕慧芬,去年在玛嘉烈医院要求索取适合参与绝食的医生证明,惟期间涉打了女保安下巴及拒向警员出示身分证,因而被控普通袭击罪及阻差办公罪。她否认两罪今(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惟女事主今供称没被打中面部,只是被碰到衣服,亦不觉痛楚。控方一度申请将女事主申请为敌对证人,但遭拒绝。
被告毕慧芬(25岁),被控于2019年7月10日在玛嘉烈医院袭击邝艳萍,以及阻碍警员袁东信。
男保安称见事主被打
目击事发过程的保安梁守业(音译)指,事发当日被告到医院,索取适合参与绝食的医生证明不果,由于被告在医院扰酿达一小时,女事主以保安员身份到场支援,惟女事主却遭被告用左手打了下巴一下,梁立即捉著被告,并叫女事主去看医生。梁称,警方及后到场,曾叫被告出示身份证,又劝她离开,但被告以粗口回应及不与警方合作。
事主称只碰到衣服
被袭女保安邝艳萍供称,她当时接报前往涉案现场,由于梁著她不要让被告冲入病房内的护士站,于是她伸手拦截,她没遭被告打中面部,但被告期间碰到她的衣服,她事后也不觉面部痛楚。控方一度申请邝为敌对证人,但遭裁判官拒绝。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WKCC29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