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研究社指沙田疑现套丁屋苑烂尾项目 涉事公司董事为城中富豪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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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丁权问题一向备受关注,本土研究社最新研究指出,沙田上禾𪨶村、排头村一带,有土地分别被两间公司买入后,分割成多幅面积相若的地段,并以划一价钱售予不同的原居民男子,有部份地段其后曾向地政总署申建丁屋,但遭署方拒绝,其后部份男丁又向同一家公司原价售出土地。
本土研究社表示,参考过往涉套丁案例,当中地主、男丁、发展商签订的秘密协议中,曾提及“回头契”的条款,即项目若未能如期发展,男丁就要将土地归还发展商或地主。本土研究社认为,上述“回购”行为,或佐证疑似潜在套丁可能性。
根据资料显示,上述上禾𪨶村项目,公司董事是郑维志,与永泰地产有限公司主席郑维志是同一人,而丽新集团董事会主席林建岳亦是其中一名董事。《香港01》正向丽新集团查询,截稿前未有回复。永泰地产有限公司则表示,与涉事公司并无任何关连。发展局回复查询表示,买卖及分割私人土地本身并不一定是“套丁”的指标或证据。

沙田上禾𪨶村、排头村附近一带邻近沙田市中心,山坡有部份土地早年被公司购入。(罗君豪摄)

本土研究社发现,在沙田上禾𪨶村一带,有一幅约1.3公顷被大规模被分割地段,有潜在发展疑似套丁屋苑的可能。该地早年被私人公司购买,现时仍是绿油油一片,但根据地政总署的地图所示,山头已被分割成约逾80个地块,部份地块分割整齐,并预留疑似屋苑通道。

公司持有地块 划一价钱售男丁 去年再以原价回购土地

根据资料显示,“环辉发展有限公司”在1994年间以6,800万元向香港天主教教区购入大片土地,然后2007年申请将土地分割,之后将部份地块售予不同姓氏的原居民男丁,价钱同为100万元。不过,多名男丁去年又以原价100万元向“环辉发展有限公司”售回土地。

相反,部份已分割成疑似屋苑通路的业权,则未曾出售,一直由“环辉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土研究社成员夏淳权指出,今次研究在抽查潜在发展疑似套丁屋苑的土地时,亦发现不少疑似预留作屋苑道路的业权均由公司持有,“意味住有屋苑化管理趋势。”

资料显示,“环辉发展有限公司”早于1992年成立,当时董事为永泰地产有限公司主席郑维志及其他人,直至2000年丽新集团创办人林百欣及其养子林建康加入成为董事,而林百欣于2005年离世后,公司董事的名字改为现时的全国政协常委、丽新集团董事会主席林建岳。

据2015年的一宗法庭遗产案资料显示,当年已提及林建岳在沙田万佛寺附近一带,“持有一些土地业权”。而上禾𪨶村今次涉事的地段,正好在万佛寺附近。

排头村(左)、上禾𪨶村(右)附近一带邻近万佛寺(图中有红色牌匾建筑物),两幅地皮曾被申请分割地块。(罗君豪摄)
排头村(左)、上禾𪨶村(右)附近一带,土地分割整齐,有不少呈长方形状的地段,亦疑似预留了屋苑通道。(地理资讯地图)

排头村情况相若 划一以100万元售予原居民

此外,本土研究社亦发现附近的排头村,亦有潜在发展疑似套丁屋苑可能,情况与前述的上禾𪨶村项目相若。该地段面积约1.37公顷,现时仍然未见有发展,但同样被分割成不同地段,涉约70多个地段。

资料显示,该址主要由“纬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在90年代以1,200万元购入土地后,再分别在2008年及2009年,同样把已分割的地段以划一价100万元售予不同姓氏原居民男丁,而疑似划作屋苑道路亦同样无出售。

该公司去年又再用原价向原居民回购土地。资料显示,“纬晖有限公司”与上述的“环辉发展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一样,其中两名人士(林氏及张氏)同时担任两间公司的董事。值得注意是,两间公司的大股东都是一家名为Actswell的公司,而“环辉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中一个细股东为另一家公司,该公司由林建岳的母亲余宝珠担任董事。

申建丁屋被拒

记者向地政总署查询部份涉事的上禾𪨶村地段,署方指,沙田地政处于2008年1月收到丁屋申请,但已于2019年5月拒绝其申请。

本土研究社成员夏淳权表示,翻查过去的民事诉讼案件,他们的秘密协议曾提及“回购丁地”的条款。(张浩维摄)

本土研究社:不一定烂尾 可以翻生

夏淳权指,若要发展套丁项目,地主、男丁、发展商一般都会签署秘密协议。翻查过去的民事诉讼案件,判词曾透露出他们之间的协议条款,当中涉及“回购丁地”,“如果系期限内完成唔到套丁屋苑,就要将块地畀返发展商或地主。”

他认为,若地段多次涉及“回购丁地”,便有机会反映出当中存在秘密协议,增加了疑似“套丁”的可能性。不过他强调,回购丁地不等于完结,“地一直喺佢到,佢一直可以揾新男丁,再发展新嘅潜在套丁屋苑,所以唔系烂尾咁简单,系可以翻生。”

夏亦指,涉事公司在90年代已购入相关土地,即排头村、上禾𪨶村的涉事土地,至今已闲置了约27年至29年,形容浪费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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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地段邻近沙田宝福山骨灰龛场。(罗君豪摄)

永泰地产强调无关连

记者就事件曾向丽新集团查询,但至今未获回复。永泰地产有限公司则回复指,公司与“环辉发展有限公司”并无任何关连,亦并非永泰地产有限公司旗下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

发展局:私人地段买卖及分割 政府不应干预

发展局回应表示,私人地段的买卖及分割均属私人安排及协议,除非个别地契条款有条文约束,否则政府不能亦不应干预。局方又指,买卖及分割私人土地本身并不一定是“套丁”的指标或证据。原居村民于村内私人农地上申请丁屋时,进行土地转让及分割、预留车辆通道或停车位置亦很常見。

局方续指,就沙田排头和上禾𪨶及元朗虾尾新村的拟议乡村扩展区计划,现时小型屋宇政策司法覆核案件的申请人获批准上诉至终审法院,政府会留意司法覆核案件的发展,适时考虑未来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