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会倡立“没有保护罪” 社工界忧影响工作:有理无理报警先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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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5岁的女童遭亲父及继母多番虐待在家中昏迷去世,案件事隔3年后,亲父和继母终因谋杀罪而被判囚终身,事件亦引发社会对保护儿童关注。法律改革委员会“导致或任由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死亡个案”小组委员会建议设立“没有保护罪”,目前已完成相关咨询报告。
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会长伦智伟今日(22日)表示,业界认同立法原意及目的。然而他担心实施后为避免刑责,“唔理三七廿一、有理无理报警先”,押后社工原本遇到怀疑虐待事件时的工作,包括家庭福利、家长合作等,并加深公众“班社工净系识报警唔识其他嘢”的印象。

法律改革委员会“导致或任由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死亡个案”小组委员会建议设立“没有保护罪”。(资料图片/张美华摄)

“没有保护罪”建议有照顾责任人士,例如同住家人,如察觉儿童有严重身体受伤风险,就要立即举报,否则面对刑责。伦智伟今日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表示,现时学校社工在发现怀疑虐儿个案后,会交由督导级社工评估,过程中亦会与校方商讨,再决定是否启动通报程序。他强调社工不会“hea做”,亦不单只观察伤势,学生情绪、精神状态亦是评估指标。

现有工作守则及实务工作 已足够处理怀疑虐儿个案

伦智伟认为,业界现有工作守则及实务工作已“做得好好”,足够处理怀疑虐儿个案。他强调,认同“没有保护罪”立法原意,并举例指现时如疏忽照顾等法例大部份应用于父母,如同住亲属如外婆等未必涵盖,而建议法例则可补足相关漏洞。

然而他担心,立法后因牵涉刑责,或会影响社工现时遇到怀疑虐待事件时的做法,如有人避免刑责,会“唔理三七廿一报警先”,工作如家庭福利、有没有前科等评估变相被押后。他又担心会影响社工和家长之间关系,并强调介入事件的效用才是最重要。

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会长伦智伟(中间持咪者)。(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