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退休地政总署助理经理 调查下属骗“补钟”津贴时用假供词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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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4日)落案起诉一名退休地政总署助理经理。案情指,被告获指派调查一名寮屋管制主任涉骗取两天逾时工作津贴,却使用另一名同事的书面供词,证明该人员有值早班,属虚假陈述,以误导地政总署。被告被控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天(2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昨日(24日)落案起诉一名退休地政总署助理经理。(资料图片)

被告林之威(61岁),被控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被告于案发时为地政总署助理经理,获派驻该署的九龙、荃湾及葵青寮屋管制办事处工作。

助理经理及寮屋管制主任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时30分,而前线员工包括技工则于早上8时开始工作。寮屋管制主任须轮流值早班,于早上7时45分报到以监督前线员工值勤,并可申领逾时工作“补钟”。

地政总署于2019年8月初接获投诉,指称一名寮屋管制主任于同年7月,有两天在没有值早班的日子,申领逾时工作“补钟”。被告获指派进行内部调查。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8月20日,使用一名技工的一份书面供词以误导地政总署,而该份书面供词载有虚假陈述,即该技工于上述有争议的两天,约早上8时在办公室见过该名接受内部调查的寮屋管制主任。

地政总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