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向骗案女疑犯问买名牌折扣 以买Chanel、Céline等名牌袋
侦缉女警涉嫌在处理一名为他人代购奢令品的骗案女疑犯时,直问对方是否有购买Chanel和Celine等名牌手袋的折扣,又称是“畀紧机会”对方不作起诉。女警后以优惠价购得多件名牌货品,包括Chanel袋、一对Gucci 运动鞋和一对耳环等,她与两名疑愿意向她提供利益的女子,被廉署控以索取及提供利益等7项罪名,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
另两女被告涉曾提供利益
三名女被告:李倩华(30岁,女警)、梁慧嘉(46岁,时装店部门经理)及庄澳琳(32岁,珠宝公司文员)。李倩华被控4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和1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另两名被告各被控1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案中的证人与被告。(详看下图)
两事主拒绝向李提供利益
控罪指,李于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分别向梁和庄,以及庄诗敏和黄姗姗索取折扣价和低于市价,购买一个Chanel手袋、一个Gucci手袋、一件童装品牌Nicholas & Bears产品、一对Gucci运动鞋和一对耳环作查案报酬。其中庄诗敏和黄姗姗拒绝提供利益。
女证人涉代购奢侈品未供货被捕
控方证人庄诗敏供称,她于2017年收取150万元为他人代购奢侈品,但没有供货,从而被指犯欺诈罪而被捕,并要向警方录取口供,并接触到当时驻守油尖区刑事调查队的李,她指李曾问她是否能以折扣价购买Chanel和Céline等名牌手袋,庄称她可取得折扣,当时并有两名男警在场。
办理担保李再问是否有折扣
庄又称,她曾问李可否代向三名报案人要求延长还款期一至两个月,李说如果她能还钱,一个月之内须还清款项,李又称她只负责拘捕,需要找第三方出面作调庭。李续称这是“畀紧机会”不告庄。庄认为,若为李取得手袋折扣,或可帮她向报案人延长还款时间,从而撤销对她的检控。
庄续指,李在办理担保手续时,重提以折扣价替她买名牌袋的事,庄直言她没继续代购,但可找另外两人购买。
警长建议找律师代为交涉
庄又称,当时一名林警长建议她自行找律师代表她与报案人交涉,其后报案人愿意和解,庄不同意李没有参与联络。
庄在辩方盘问下称,当日在尖沙咀警署转担保时,有和该队警员交谈,庄称警员称将以和解方向处理案件时,李问她代买名牌手袋的事,惟庄否认和警员当时“有讲有笑”,而是“佢问我讲”。
案件编号:WKCC1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