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认脚踢清理路障女途人 撰信致歉兼愿赔1千 案押后判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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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4日大批示威者集结在铜锣湾一带,进行堵路等抗议即将定立的《国安法》,女途人因上班途中清理障碍物而被围殴。期间涉脚踢女途人的17岁男学生今日(24日)承认暴动罪,辩方指,被告愿意赔偿事主1000港元,亦撰写了道歉信予事主,望透过控方交给对方。法官先为男学生索取教导所报告再判刑,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
现年17岁黄姓男学生,承认于去年5月24日在铜锣湾兴发街参与暴动,而他另被控的伤人罪则获不予起诉。
事主X上班遇路障
案情指,事发当日铜锣湾发生未经批准集结,以抗议当时即将定立的国安法,集结其后升级,示威者在湾仔、铜锣湾一带堵路。事主X下午由天后步行至湾仔上班,沿路看到路障阻塞交通,于是自行清理路障。
女事主被多人包围袭击
X走到案发地点时亦发现堵路情况,于是清理障碍物疏导交通,但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包围,期间有女子用竹枝打X面部,又推倒X,另一男子则拳打X腹部,被告则踢了X两下。后来有人大叫“警察”,示威者即时四散,X追赶被告并截停了他,在附近巡逻的警员闻声到场时把被告拘捕。X在事件中受伤,包括下唇瘀伤及血肿、右肘擦伤。
案件编号:DCCC69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