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冲突现场人士遭私了 男子举伞掩护施袭人士 认非法集结候判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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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2日港岛区举行反修例集会,入夜后旺角爆发冲突,有人在凌晨时分被示威者指称在场拍摄,因而被“私了”及抢去手提电话。当时开伞掩护施袭者的营业代表被控非法集结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两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被告认罪。裁判官押后至下月9日判刑,届时再处理赔偿事宜,期间被告还押,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男被告陈国梁(31岁,营业代表)承认于2019年11月3日,在旺角弥敦道及亚皆老街附近参与非法集结,并使用一个面罩。
事主眼睛被喷不明液体及抢去电话
案情指,事主当晚凌晨2时左右在街上喝酒,并取出手提电话传讯息,期间被示威者指他拍摄在场者。有人向事主眼睛喷不明液体,另有人夺去其电话,及脚踢其背部。事主受袭8分钟,之后送院治理,同日出院。
被告持伞遮掩施袭者
有片段拍摄到被告当时持伞遮掩施袭者,虽然其嘴巴被口罩盖住,但镜头拍下其眼镜、耳环及纹身。警方翌月拘捕被告,并从住所搜出他案发时所戴的帽子及眼镜。
案件编号:WKCC37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