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清路障遭“私了”喷黑面 官斥施袭女子目无法纪 囚17周
撰文: 李慧娜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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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士去年10月街头冲突期间,自发到旺角清路障,却遭现场人士“私了”袭击,更被喷黑脸面,其中一名女子涉扯事主头发,兼踩住竹枝不让事主拿走。她早前承认普通袭击罪,并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她今(12日)就两罪在西九龙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虽然无证据证明被告有预谋,但指被告行为目无法纪,且具侮辱性及攻击性,须判阻吓刑罚,判被告入狱17星期。
女被告卢绮敏(40岁,旅游社代理人)承认普通袭击罪,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罪罪成。卢在求情时透露,事件后已遭解雇,并转当区议员助理。报告透露卢曾向感化官称,因不满事主搬走路障,认为她剥夺示威者的利,惟事后已感后悔,并向事主道歉。
同案一名女被告朱珮贤(42岁,无业),则被裁定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罪名不成立,其律师今向法庭申请讼费获准。
自发清理遭粗口对待
受袭女护士何润姿作供称,去年10月13日她从电视看到有人堵塞道路,遂自发到旺角一带清理杂物,希望能帮助恢复交通。她清堵塞物期间,有人以粗口著她不要搬,也曾有人泼液体,令她的衣服被溅到。
何后来在旺角恒生银行附近再清路障时,被黑衣人包围,她被推至周大福店外,包围她的人士突然叫“开遮”,并拖她进遮内,脚踢她背部,又打她胸口及用刺激性液体喷她的脸。她打算离开返家时,再遭人扯头发拖行,又有人用脚踢她及用液体喷她的脸,她事后腰骶骨骨裂、背部有创伤。
官指被告欺负事主
裁判官裁决时指,录影显示卢曾踩住竹枝不让何拿走,又争夺栏杆,不相信卢是路过,又指卢与他人一起欺负事主。
案件号:WKCC4014/2019
女事主旺角遭“私了”的经过。(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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