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外卖平台系统送递时间不实 有个案1分钟内取消订单被拒
经外卖平台订餐在家或辧公室享用已成为不少人的生活日常,消委会今(16日)发表第584期《选择》月刊,指出有外卖平台送递时间不实,超时送餐达到一小时,但却称送递时间未超出预计时间15分钟,因而拒绝根据延误补偿机制,向顾客发放$120现金券作补偿。另外,消委会指出,有个案因误点食品,于落单1分钟后向外卖平台取消订单,但相关餐厅却以“已出餐”为由拒绝向他退款。
超时送达一小时 平台称仅15分钟 拒绝发放$120现金卷作补偿
消委会指,个案吕小姐透过A外卖平台点餐,平台程式显示餐点预计送达时间为20至30分钟。不过,45分钟过后,她仍未收到食物,然而平台上却显示订单已完成送递,她续联络送递员了解情况,送递员却提供一张非吕小姐所居住的大厦照片作为送递证明,约5分钟后,A平台的客户服务员主动致电,表示不清楚为何食物仍在餐厅内,会安排另一位外卖员送递。
对话结束后,吕小姐发现订单状态被更新为“已完成”,吕小姐再次联络A平台,确认食物在送递中,最终吕小姐收到食物时已超过预计送达时间一小时。根据A平台的延误补偿条款,她可自动获得120优惠券作补偿,但发现系统未有发放此券。
及后,吕小姐再次联络客服员,被告知根据系统纪录显示,订单送达时间末超出预计时间15分钟,因此未符合延误补偿条件。吕小姐提供当日与客服员的对话及来电纪录等证据,以证明送递时间不正确,但平台却表示无法调查当日情况,坚持做法根据系统纪录,经再三沟通,平台提出补偿$25优惠券。吕小姐拒绝接受,并因对平台失去信心而要求立即终止付费会员合约,遭平台拒绝。
吕小姐其后向消委会求助,该会介入后A平台重新检视该订单,并同意按延误补偿机制提供一张$120优惠卷。
误点食品后1分钟取消订单 餐厅以“已出餐”为由拒绝退款
另外,另一个案杨先生透过B外卖平台向某餐厅点餐后,因误点食品,在下单后1分钟立即向平台申请取消订单。然而,在成功取消订单3分钟后,平台却以餐厅“已出餐”为由拒绝退款,亦不会安排派送已取消订单的食物。杨先生随即致电餐厅,并于申请取消订单的7分钟后联络上餐厅要求取消出餐,餐厅当时不置可否,仅建议杨先生联络B平台。
杨先生遂向B平台投诉,但平台仅表示餐厅已完成制作订单中的食物,因而无法退款。杨先生认为餐厅声称3分钟内出餐显然不合常理,应提供出餐证明。由于与B平台协商不果,杨先生因而向消委会作出投诉。
消委会向B平台反映情况后,B平台表示已与餐厅联络作出跟进。由于餐厅表示已接单并开始备餐,食材已消耗,因此拒绝退款。另外,B平台表示出餐证明的相关资料为餐厅内部商业资讯,故未能披露,并申明提交订单前消费者应确认订单内容正确无误。最终B平台引用其平台上的条款,在餐厅接单前,消费者才有权获得退款作为理由,拒绝退款。
消委会建议外卖平台加强透明度
消委会表示,现时本港的外卖平台都设有退款或补偿机制,但从现有的投诉个案中能看到,机制在实际执行上存有差异。又指,消费者是否获得退款乃取决于餐厅是否已接单,但在现时外卖平台资讯上,消费者是完全依靠平台去得知餐厅是否真的已接单。当消费者遇到问题且尝试讨回应有的补偿时,就只能够依靠平台纪录。
消委会认为在此情况下,消费者的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建议外卖平台应加强系统透明度,即是将订单清晰地显示在平台上,令消费者能够清楚看到外卖的实时状况,从而避免一旦半途取消订单,也能避免用户与商户之间的争议。同时,消委会也认为在投诉个案中,消费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建议消费者应先确认情况后再落单,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