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涉遭母两男友性侵 妹妹Y指母曾说:首被告太爱阿妈才搞你们
女童涉被母亲两任男友接连性侵案续审,女事主X的胞妹Y今(30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庭上先播放Y的录影会面,Y称她曾因拒绝与首被告全志明同睡而遭母亲责备,母并要全要抱住Y睡觉。母又叫她不要把性侵的事告诉他人。后来姊姊X知了补习老师后,母亲拒绝报警,又向Y说其姊“很衰”,及补习老师已成家中的敌人。母亲又指全生搞她们只因为太爱两姊妹的阿妈。事件曝光后,警察问她有否被性侵时,她初答没有。直至后来被带走,并见不到母亲,她感到安全后才把事情说出。
怕被母打初时称无被性侵
女童Y在2011年出生,她在录影会面中指出,2023年4月1日,其补习老师蔡老师得知家姐X被首被告全志明性侵,蔡通知其母N.D(本案的第三被告)报警,惟母亲不欲报警,更要求蔡也不要报警。N.D.其后问Y,是否也有被性侵,Y称因为害怕被妈妈打,所以说没有,也没有跟警方说曾被性侵的事,惟其后警方把她带走,她知道不会再见到母亲后感到安全,故把事件告知警方。
母称无咗全生会死
Y称,其后妈妈N.D.致电全说:“你枉我咁信你,你做乜唔同我讲?”并著全无论警察问甚么都要说没有,又叫全删除敏感讯息。其后她对Y说:“点解家姐会咁衰,害到我心爱嘅人被人拉咗⋯如果无咗全生点算,阿妈会死。”又指欲报警的蔡老师现在是她们的敌人,著Y以后不要再跟蔡补习。
拒绝与全睡觉被母责备
Y称,N.D.著她要对警方说:“因为全生好爱我哋,先成日锡我哋块面。”Y又指出,早前全想抱著她睡觉,Y拒绝后,全又把事件告知N.D.,令Y被责备,著全在N.D.稍后回内地时,要揽住Y睡觉。
对母亲帮著陌生男感生气
Y指出,N.D.多次要求她不要跟任何人讲曾被全生性侵过,又说:“全生之所以搞我哋,都系因为太爱阿妈。”Y当时觉得反感及生气,觉得为何妈妈会帮著一个陌生的男人。
全住天台父入睡后便会下楼
Y续指出,全志明住在她们家的天台,在其父亲入睡后,妈妈会以wechat叫全到他们的房间睡觉,期间会锁上门锁。
首被告全志明(53岁),被控4项与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于2019年9至12月在大埔某单位,4度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次被告李锦辉(71岁),被控8项非礼罪,指他于2017年间,于香港新界大埔某单位8度非礼X。女被告N.D(49岁),是X的母亲,被控1项作出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她约于2023年4月1日,即叫姓蔡老师不要报警等行为。
案件编号:HCCC29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