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涉遭母两任男友性侵 事主10岁主动与母男友性交 因那刻想要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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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母亲两任男友接连性侵案,今(27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继续播放事主X的录影会面,她提到遭较年长的次被告8次非礼后,次被告让她摸其下体,又叫X不要跟人说。X称她约10岁时与本案的首被告全志明首次性交,她在会面中提到,是她主动爬在全的胸口,并用阴道磨擦男方的下体,X称因为以前试过类似行为,她在那一刻想与全有亲密接触。

母煮饭时次被告叫X摸其下体

控方今早在庭上继续播放事主X的录影会面,X指出,在2017年9月,即她约8岁时,次被告第8次非礼她。当时X母正在煮饭,次被告把她拉入房,他弯下身摸了她的阴部几下,并问X可否摸他,及后再捉X的手摸他的下体,又著X不要跟其他人说。X称当时觉得愕然,及后没有跟其他人提及过事件。

现年71岁次被告李锦辉,否认8项非礼罪。(陈蓉摄)

母租㓥房给首被告住

X续指出,首被告全志明(下称:全)是其母的另一名男朋友,她指母亲会让她和妹妹以Daddy称呼首被告,亦有租用一个㓥房单位予全居住,因为母亲要上班,两姊妹平常由全照顾。

X认主动爬上全胸口

X称,在2019年9月,她第一次与全性交。案发当日下午,她和妹妹与全一起午睡。在妹妹睡著后,她爬上全的胸口,并用阴道摩擦全的阳具,其后用手把全的阳具放入其下体,全亦有上下郁动约30多下。X解释:“因为𠮶阵时想同佢有𠮶啲亲密接触⋯⋯因为7至8月𠮶阵都有呢啲行为,所以都想。”

X对自己主动提性交觉羞耻

X在录影会面又提到,她在2019年11月,与全第2次发生性交。当天其妹妹Y要去补习,全在接送Y后回家,打了X的屁股一下,二人其后接吻并性交,过程约持续5分钟,X有对全说过2次“我爱你”,最后全在她的肚子上射精。X指,她同意该次性交,过程中感到痛和兴奋。X称在此前没有对警方提及事件,因为觉得是她作主动,故觉得羞耻。

性交时妹妹在旁熟睡

X接受辩方盘问指,在她和全性交时,妹妹在旁午睡,二人互相磨擦时有动作,上下郁动约30下,亦有发出大呼吸声,惟妹妹仍然熟睡。

首被告全志明(53岁),被控4项与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于2019年9至12月在大埔某单位,4度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次被告李锦辉(71岁),被控8项非礼罪,指他于2017年间,于香港新界大埔某单位8度非礼X。女被告N.D(49岁),是X的母亲,被控1项作出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她约于2023年4月1日,即叫姓蔡老师不要报警等行为。

案件编号:HCCC29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