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找最新”删旧报告 张欣宇批申诉公署百辞莫辩:行回头路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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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网站移除大量调查政府部门报告及资料,原列出市民投诉个案的“公开资料守则”个案栏目亦不复见。公署今日(16日)回复中指为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方便公众找到最新和最相关的报告,已更新网上资讯至最近3个年度。

立法会议员张欣宇形容无论申诉专员公署怎解释,也难以为删除过往报告有合理辩护,批评公署是“行回头路”。张称,以往曾参考网页“公开资料守则”个案栏目,更因而成功取得某部门本拒绝提供的资料:“一个好嘅传统,大家认为应该愈嚟愈开放,𠵱家完全谂唔到原因咁行回头路。”

申诉专员陈积志。(资料图片/政府新闻处图片)

申诉专员公署被揭网页移除了大量调查报告,只保留2023年4月后的资料,过往网站有大量政府部门的报告及资料,但近日公署更新网站,只保留2023年4月至今的调查报告、跨部门协作实例、及新闻稿等,亦只上载两个年度的年报。原详列市民投诉个案的“《公开资料守则》个案”栏目更整个被删除。

申诉专员公署网页截图。

申诉专员公署就解释,署方不时会检视及更新网站上发布的内容。署方称,为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方便公众找到最新和最相关的报告,以及更有效益管理网页资讯,公署已更新网上资讯至最近三个年度,曾发布的资料会长期保存,并没有删除。署方指,市民如欲索取公署网站以外的资料,可向公署提出书面索取资料要求,公署会按《申诉专员条例》适当地处理。

立法会议员张欣宇形容无论申诉专员公署怎解释,也难以为删除过往报告有合理辩护,批评公署是“行回头路”。(资料图片/黄浩谦摄)

张欣宇指,申诉专员公署其中一个重要职能是调查关于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包括《条例》附表1第2部所列的机构)涉嫌违反《公开资料守则》的申诉,公署作为为公开资料守则把关机构,在公开资料方面应树立典范,做到比法定要求更高:“一个好嘅传统,大家认为应该愈嚟愈开放,𠵱家完全谂唔到原因咁行回头路。”

张欣宇特别提到网页“公开资料守则”个案栏目的重要性,分享曾有一次向某部门索取资料,第一次被拒绝,之后他参考“公开资料守则”个案栏目其中一个个案,再以该个案向相关部门提出索取资料成功:“点解行回头路谂唔通。(方便找最新?)佢(申诉公署)点解释都讲唔通有个可以 justify (辩护)删除过往报告的理由。”

Wayback Machine显示,上月时,网站中的调查报告仍可追溯至2013年。(Wayback Machine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