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洗街承办商失责多 3间续有服务 审计署批过往表现占评分比重低
新一份《审计报告》揭示,食环署洗街服务承办商中,被发出最多失责通知书的10份合约涉及四间承办商,失责次数介乎100至357次,但当中三间承办商至去年12月仍可提供洗街服务。审计署批评,食环署考虑标书时,承办商扣分记录和过往服务表现记录占技术评分不够多,认为须要检视标书评审工作中,关于承办商过往服务表现的措施效果。
现时食环署有近8成街道洁净服务为外判形式,承办商如违反合约条款,食环署会发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又或“失责通知书”。
不当弃置废物列“严重失责” 人员偷懒每次只计半张失责通知书
《审计报告》指,食环署在标书评审工作时,会考虑投标承办商曾被发出的失责通知书数目,数目按加权总数计算,涉及不当弃置废物、违反预防中暑工作计划等的“严重失责”,每张通知书会当作2张计算;与行为有关的失责,即承办商人员睡觉和躲懒等,每张当0.5张;与服务表现有关,即不遵从服务合约所订服务规定,则如常计算数目。
审计署审查了38份最近、于去年9月前完结的街道洁净服务合约,其中署方每份合约所发出的失责通知书总数介乎2至179份,平均为35份。其中被发出最多失通知书的10份合约,每份被发出介乎45至179份的失责通知书,共涉及四个承办商。
失责最多的承办商被警告357次 42次属“严重失责”
按承办商计,各承办商在十份合约中,被发失责通知书的次数,最少有100次。其中,失责最多的承办商在三份合约中,共收到357次通知书,其中42次属“严重失责”,230次“与行为有关”,合共扣减总额超过67万元。
不过,署方发现,没有记录显示该四个承办商曾被禁止竞投街道洁净服务合约,当中三个截至去年12月,仍是承办商。
另外,现时,食环署在考虑标书时,价格评分和技术评分比重为“50-50”。审计署发现,在100分总分的技术评分中,承办商的扣分记录和过往服务表现记录分别仅占7分和15分。
署方认为,鉴于每份合约都被发出颇多失责通知书,加上承办商的扣分记录和过往服务表现记录所占的技术评分分数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食环署宜检视其于日后标书评审工作中关于承办商过往服务表现的措施的效果,并采取适当跟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