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科技城覆核案 官拒区议员陈嘉琳接任做申请人 覆核被终止
社工谢世杰就环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环评报告提司法覆核,获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许可。谢指未获法援,以及他与家人均遭受威胁,早前要求退出诉讼,并申请由前西贡区议员陈嘉琳取代,成为司法覆核的申请人。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11日)颁判辞,驳回陈嘉琳取代成为申请人的申请,同时批准谢退出诉讼,是次司法覆核则告终。
申请人为注册社工谢世杰,亦是“守护大屿联盟”召集人,答辩人为环保署署长,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为利害关系方。案件原本排期于今年6月9日审理,法官高浩文现撤销审期。
谢早前陈词指,陈在非政府组织工作,向来关注环保议题,陈曾参与新田科技城的城规会咨询过程,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及城规的司法覆核,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希望法庭批准她取代谢世杰成为司法覆核申请人。
若陈在限期前提出申请或会批准
法官于判辞指,若陈在限期前提出司法覆核申请,他或会准许他的替补申请。然而,陈在今年3月才提出司法覆核,没有解释延误原因,法官直言,他可以果断拒批许可。法官指,陈不是司法覆核的“稀客”,她应对公法原则及当中严格的时限有一定了解,推断陈得知谢打算撤回复核前,其实无意提出挑战。
谢与帮他的义务律师团队均受攻击
判辞透露,谢在今年1月被拒批法援,谢其后申请延期递交专家证据,其后只能呈交了一份简短的专家报告。谢解释因不够资助,以致无法得到有意义的专家证据,谢虽获义务代表,仍难敌一旦败诉须承担的讼费压力。谢在去年11月起,他及其律师团队受到网上攻击,谢被人在社交媒体攻击其诚信和人格,其前妻和女儿更收到夹附本案剪报的匿名信。谢非常遗憾地,只可提出由陈代替他继续挑战。
若有人因受第三方压力而放弃是不能容忍
法官指,当谢的法援申请被拒后,仍然继续寻找资助,觉得其所受滋扰,并非那么严重。谢提到的骚扰与起底行为可被接受,相反正如案例所指,某人因第三方施加压力,被迫放弃挑战,才是不可容忍的。
认为谢与陈的利害关联不足
法官指,尽管陈和谢均对环境事务、环境保护及法治有兴趣,惟没有证据显示谢退出诉讼前,二人曾讨论,法官认为两人的利害关系关联不足,难以合理地推翻司法覆核制度对时限的严格要求。另外无可争辩的是,谢似乎是更适合提出司法覆核的人。因此拒绝行使酌情权,驳回陈取代谢的申请人。
观点不同不应被施压
判辞最后,法官特别赞扬义务代表谢的律师团队,表现了行业的一贯尊重专业传统。法官指,有律师因为维护当事人权益,而在社交媒体上被攻击甚至骚扰,情况令人忧虑,重申即使律师所代表的观点未必获社会普遍认同,也不应被施压。
两人对裁决感失望
谢与陈均表示对裁决感到失望,谢指会与法律团队仔细研究法庭判辞,又称他提出司法覆核申请以来,至今一家备受滋扰,陈的亲友亦受滋扰,她谴责此等行为,呼吁各方人士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无论是否抱相同价值,都不应采取威吓行为。
指案件涉重大公众利益
陈强调,本案原已获批许可,反映法庭认同案件有争议和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她难以理解法庭为何会将她与谢作出区别。由她申请替代谢继续司法覆核程序不属逾期申请,不会对程序造成延误。
陈指计划破坏逾百公顷湿地
陈指,即使案件现遭中止,也无改环评错漏百出、程序不公的事实。新田科技城是香港近30年来最大规模的湿地发展计划,破坏逾百公顷具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政府在计划发展新田科技城过程中,突然僣建发展面积,剥削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及后环评程序被揭发错漏百出后,当局依然拒绝正视问题,恐怕立最坏先例,日后在北都内生态敏感地区发展会重施故技。
案件编号:HCAL 12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