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落马洲覆核案 官称觉法援未重视案件 若准搁置会发错误讯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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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于本年5月批准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的环评报告,“守护大屿联盟”召集人谢世杰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该决定。他指申请法援接近3个月仍未获回复,日前申请搁置法律程序遭拒。法官高浩文今(13日)颁判辞,解释理据。法官指本案涉及公众利益,但从法援署回复谢的信件可见,署方似乎只视本案是一宗平平无奇的案件。法官亦指,批准搁置法律程序恐会发送讯息,法援并不重视订下的时间表,因此不批准谢的申请。

申请人为谢世杰,答辩人为环保署署长,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为利害关系方,案件已排期于明年6月9日审理。

申请人谢世杰早前向法庭申请搁置案件被拒。(朱棨新摄)

谢已催促法援尽快处理

法官在判辞指,自谢于本年8月14日申请法援,其代表律师已催促法援署尽快处理。于同年10月21日,该署的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何慧娴致函回复。她在信中指,可望以申请日开始计算,3个月内完成审批。惟她提醒谢在3个月限期前,不要作出不必要的查询,否则会令审批时间更长。

觉法援视本案平平无奇

法官指,该信对事件无济于事。信中的内容似乎显示,虽然法庭已就案件定立时间表,但查问申请法援的进度以跟从该时间表,仍属“不必要”。此外,本案涉及公众利益,法援署似乎只视本案是一宗平平无奇的案件。

此外,谢需要先提交专家证供,若不获批法援,恐难以成事。惟他对法援审批的进度,一无所知。

若准搁置会发送错误讯息

法官亦考虑多个因素,如若法援署最终于3个月完成审批,即是可于本星期内完成,搁置法律程序也没有实际用途。法官亦强调,批准搁置法律程序似乎会发送讯息,法庭并不重视订下的时间表。法官指不希望任何人,包括法援署署长,认为本案没有迫切性。

法官认为最适合的方法,是继续敦促法援署更尽快审批。法官指,每宗法援申请都应适当处理,但部份案件更具迫切性,或更涉及公众利益。

案件编号:HCAL12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