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神两次考车“肥佬” 两向运输署求覆核不果 提司法覆核被拒
女学神两次在考车路试“肥佬”后,向交通审裁处提出覆核,更找来英国机械工程师学会院士卢觉强,替她撰写专家报告。惟经聆讯后,审裁处维持她考牌不合格的决定。女学神不服,求司法覆核审裁处的决定。高等法院法官今(10日)下判辞指,考生要展示有能力达标,才能获发车牌,若考生未达标便获发车牌,会危及道路使用者安全,认为审裁处做法并无不合理,拒批司法覆核的许可。
申请人钟慧贤(译音),答辩人为交通审裁处,运输署署长被列为利益关系方。
两次考车分别有3及2个严重犯错
判辞透露,申请人于2022年11月和2023年2月,两次参加路试,路线分别为何文田培正道及忠义街,均告“肥佬”。她在第一次考车时,被指犯上三个严重错误,分别为“不顾及其他道路者”、“軚盘控制不当”和“转弯时位置不正确”;在第二次考车时,她被指犯上“軚盘控制不当”和“转弯时位置不正确”两个严重错误。
两次不合格均向运输署投诉
钟就两次“肥佬”先向运输署投诉,再向审裁处提出覆核,她并找来英国机械工程师学会院士卢觉强,在覆核时替她撰写专家报告。交通审裁处于2024年11月24日进行聆讯,并于三天后颁布决定。审裁处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考牌官的评核犯错,因此维持申请人“肥佬”。申请人提出司法覆核,指审裁处的决定在法律上犯错、程序不公和不合理。
认为考牌官要证明考生犯错并有充分理由
钟认为应由考牌官证明考生犯错,并有充份的理由。法官不同意其说法,指考牌官评核考生的能力,考生则要展示有能力达标。法官认同审裁处所指,道路的安全取决于司机的能力,若有考生未达标,便不能获发车牌,否则恐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官认为卢的证据价值有限
此外,钟又批评审裁处未有就卢觉强的意见给予比重,或只给予很少的比重。法官则指,审裁处认为卢的意见是假设钟以理想的方式驾驶车辆,因此认为其意见的证据价值有限。法官续指,审裁官可以就案中的证据给予比重,或决定是否接纳。而审裁处亦指考虑申请人和运输署的证据等,才作出是次决定。法官认审裁处的做法没有构成程序不公,亦非不合理。
法官认为钟没有提出合理可争辩的理据,拒批司法覆核许可。
案件编号:HCAL 492、49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