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前成员煽动案 旁听人士指保安疑拍照 司法机构指不属实
社民连前成员周剑豪涉在去年,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转载新闻并评论“#共产党成功揽炒香港股民”、提及六四屠城和台独等讯息,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他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的贴文含大量谩骂和抹黑,以推翻中共政权为主调,语带挑衅地提及开战、制裁等行动,判监12个月。
此外,法庭休庭期间,有疑为司法机构保安员拍摄旁听人士容貌,旁听人士并有向苏官投诉,惟苏官称事发时非审讯期间,建议相关人士向司法机构投诉。
司法机构事隔一天(9日)回复指,已就事件展开内部调查,包括翻查闭路电视纪录,结果显示有关指控不属实。警方当天接报到场后即时调查,确认有关人员没有拍照。
被告周剑豪(57岁,兼职展场杂工)被控于2024年3月26日至11月12日期间,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刊物。
控方指被告控罪期内发145具煽动陈述
案情指,被告在涉案期间,以“周剑豪Kim Ho”和“kim ho chow”之名在Facebook、Instagram和Threads发布了共145则具煽动性的陈述,包括“#共产党成功揽炒香港股民”、“#一个畀人制裁嘅地方日日夜夜发白日梦”、“#消灭共产党”、“#依家共产党都只手遮天 仲洗乜玩假选举”;“#没有六四屠城就唔会有怨灵”、“#够胆就开战啦砲灰”、“#中国系全世界最大人睇器官交易场所”、“#香港人要紧记19年 独裁政权杀害香港人”、“#唔知以为台湾真系属于你呀乞衣”等。
警方网上巡逻时发现贴文
警方在网上巡逻时发现以上贴文,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用其电话发布涉案贴文,他在录影会面称为了发泄情绪而发文。控方指,被告意图煽惑他人推翻一国两制;引起中国公民或香港居民对港府、官员及政策的憎恨或藐视;宣扬革命,造反和分裂国家(台湾独立)。
辩方指被告只想发泄情绪
辩方求情指,被告用真名上网留言,他不知道其言论犯法,他转发新闻加上标签(#)是想发泄情绪。涉案最多赞好的贴文只有138个赞好,其余贴文大多只有一两个赞好,内容重复。
官认为被告借题发挥激起仇恨
总裁判官苏惠德判刑时指,涉案贴文涉及大量的谩骂和抹黑,以推翻中共政权为主调,语带挑衅地提及开战、制裁等行动。被告又转载显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照片、提倡纪念反修例事件所引发的社会乱象、主张台湾独立等,内容涉及煽动分裂国家,以革命、破坏公共秩序的手段去实现他的主张。此外,被告透过转载不同的新闻,包括外交、经济以及民生等议题,借题大肆激起人民对政权的仇恨、敌意和离叛。
指吴政亨案不适用于本案
苏官指,辩方引用“吴政亨案”,指被告出于对法律的无知而犯案,冀法庭减刑。但吴案的众多被告,是获得一名法律教授的多番确认,才误以为案中的计划不属违法。就本案被告,裁判法院及区域法院自2020年起有多宗煽动罪的定罪案件,被告不可能不知他犯法,本案亦不涉受人误导的情况。以18个月作为量刑起点,除了认罪,没其他减刑因素,判监12个月。
有旁听人士称目睹司法机构保安员拍其容貌
在裁判官休庭考虑判刑期间,庭外发生插曲。有旁听人士表示,目睹有司法机构男保安员拍摄他们容貌,要求报警,多名旁听人士斥有人包庇职员。当事人瑞士籍男子Marc及其友人王小姐(化名)受访时指,王在庭外见到有男职员拍摄他们的容貌,她要求警员调查男职员的手机,该职员起初表示没带手机,其后改称在储物柜内。王称,后来有便衣警称该职员一直在另一位置当值。王称感到可笑,她称会考虑向司法机构投诉。《HK01》已向司法机构查询事件,正待回复。
官著相关人士向司法机构投诉
在苏官判刑前,“阿牛”曾建成亦曾举手示意发言,苏官邀曾上证人台发言。曾提及有司法机构职员拍摄旁听人士,警方没有跟进,他希望法庭跟进。苏官重申,法庭进行法律程序时,庭内不可拍摄,但曾所指情况非开庭期间,建议相关人士向司法机构政务长投诉,因为法庭不能下达任何命令。
案件编号:WKCC 5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