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小童坐私家车须儿童座椅 运输署:忧阻营运未扩至小巴的士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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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早前通过修例,规定8岁以下及身高未达到1.35米的儿童,乘坐私家车时必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11月1日生效。运输署总工程师(道路安全及标准研究)胡建国表示,除了一般的安全椅,市面上还有其他设计,例如便于携带的安全带调节器,建议家长出行时提前准备。

这次修例未有涵盖的士、小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署解释儿童在交通意外中受伤的个案,约半数都是乘座私家车。再加上不同年龄的儿童需要不同的束缚设备,如果要求公共交通工具配备,可能造成营运上的障碍。

11月1日起,8岁以下及身高未达到1.35米的儿童,坐私家车时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早前获立法会通过并刊宪,今年11月1日起,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8岁以下儿童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8岁或以上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

运输署。(资料图片)

运输署总工程师(道路安全及标准研究)胡建国今早(25日)在电台节目表示,除了一般有坐垫和靠背的儿童安全座椅,现时市面上亦有其他设计的束缚设备,例如安全带调节器、穿戴式背心等,只要标准符合法例要求就可以。

至于为何以8岁及1.35米身高作划分,胡建国表示很多地区都使用此标准,而参考卫生署的图表,8岁儿童平均1.35米高,坐在座位上双脚能自然平放,安全带亦“不会𠝹颈”。

若小童乘坐家长朋友的私家车,胡建国建议,家长可准备方便携带的安全带调节器,“自己带一套”,但重申刑责在于司机,如没有安全设备就不应开车。至于如何界定免责的紧急情况,胡表示视乎个案而定,一般关乎生命情况,例如到急症室就诊是合理辩解。

其他交通工具并没有对儿童的相关规定,胡建国说根据过去交通意外数据,8岁以下儿童乘车时发生意外个案,有一半都是乘坐私家车时发生,公共交通工具的数字较低。至于的士,他指不同年纪或需不同设备,难以要求司机配备不同数目和种类,会对日常营运构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