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两女童未有使用儿童座椅 车祸时疑遭安全带勒死

撰文: 梁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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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8月18日)日本福冈市发生一宗致命车祸,后座的7岁和5岁的小姊妹,疑因安全带强烈紧勒腹部致死。事件反映使用儿童束缚设备的重要性,而香港亦有相关条例列明三岁以下婴幼儿乘坐私家车时,必须使用认可的儿童束缚设备。不过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前座或后座,都使用儿童束缚设备就万无一失。

事发在周日(8月18日),一名32岁的母亲驾驶小型车与一辆巴士相撞,后座的一对7岁和5岁的姊妹不幸身亡,而母亲则左脚受伤。根据日本媒体报道,虽然两女童已扣上安全带,但没有使用儿童座椅,导致她们车祸时疑遭安全带强烈压逼腹部致死。

相片来源:YouTubeFNNプライムオンライン

儿童乘车安全注意事项

运输署的《道路使用者守则》中列出了儿童乘车安全的注意事项。3岁以下的儿童如坐在私家车、私家小巴或货车的前座,必须使用认可的儿童束缚设备。如私家车后座亦设有此设备,这些儿童坐在该座位时,亦须符合这项要求;私家车上3岁及以上的年幼儿童亦应使用儿童束缚设备,以加强保护作用。如没有儿童束缚设备,这些儿童乘客便须使用一般的安全带。

前座乘客切勿抱着儿童,或让他们坐在膝上,以免一旦发生意外,儿童会被夹在成年人与汽车仪表板之间,或被抛出车外。如果儿童乘坐别人的汽车,又或者一辆车用以接载多名儿童,车上便可能没有足够的儿童束缚设备。在这种情形下,宁可让儿童使用一般的安全带,也胜于完全不使用安全带。

使用儿童汽车座椅的重要性

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的风险
由于儿童身型较矮小,肌肉亦较弱,他们若佩戴成人安全带,在车辆紧急煞停或发生碰撞时会面对更大的受伤风险。以传统的斜带式成人安全带为例,它们不单可能会令儿童的腹部受伤(因为儿童骨骼未完全发育,不能有效保护腹部),亦不能有效地防止儿童在车辆发生碰撞时被抛出座位外(因为成人安全带对儿童而言过于寛松)。

儿童座椅的保护功能
专为儿童而设的安全座椅,则可减少上述风险,为儿童乘客提供额外保护。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的近期报告指出,使用儿童座椅有助减少交通事故中儿童的死亡人数,减幅最高可达60%。预防受伤方面,儿童座椅可减低5岁以下儿童的80% 受伤风险,至于5-9岁的儿童,相应受伤风险减幅亦高达52%。

儿童座椅的全球安全标准
根据联合国的安全建议,体重9公斤以下或不足15个月大的婴幼儿应使用背向式婴儿篮。5注释符号代表联合国订有两套安全标准,即R44/04和更严格的R129,后者在2013年开始实施,并将逐步取代R44/04。两套安全标准均订明有关测试和使用的具体要求。请参阅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2015)。 至于年龄较大的儿童,则建议使用设有内置安全带的绳带式座椅或能确保成人安全带束缚在儿童身体合适位置的高垫座椅,而具体规格则因应儿童的体重或身高而各有差异

儿童束缚设备

12个月或以下(或体重9公斤以下不能自己坐稳的婴儿)

应让他们躺在便提式婴儿床上或婴儿篮内,该婴儿床应放在汽车后座。如属专用于汽车的婴儿床,则应根据厂商的指示使用所提供的缚带及/或适当的固定点固定于后座,并把儿童放好在婴儿床。如不属专用于汽车的婴儿床,应把婴儿床横放于车内,婴儿头部应在车中心位置。婴儿床应以特别绳带固定在后座。如无法缚紧于后排座位,该婴儿床应放在车厢底板上,夹于前后座之间,用折好的毛毡垫平底板或固定婴儿床。在婴儿床加上盖子,可防止婴儿被抛出。

便携式婴儿篮(photoAC)

9个月至4岁(或体重9至18公斤可自己坐稳的儿童)

最好使用儿童安全椅。儿童须由绳带系于安全椅中,而儿童安全椅亦须根据厂商指示稳固地安装于车厢内。

儿童安全椅(photoAC)

3岁至12岁(或体重15至36公斤的儿童)

使用由一条腰带及两条肩带组成的儿童安全带;或是选用普通安全带加配高垫,连同背后横带用以调整斜带位置。

儿童安全带(photoAC)

12岁以上(或体重超过36公斤的青少年)

可使用普通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