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樽机”回收胶樽每个回赠1毫 市民︰吸引力低 但总好过弃置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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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推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建议每回收一个胶樽回赠1毫,鼓励市民交回使用完的饮品胶樽。目前有营办商试推入樽机,有试验回樽的市民称,回收一个胶樽都有回赠,相比送到“绿在区区”赚积分更便利,但认为每个1毫的回赠额实微不足道。有不少团体近日亦批回赠过少,难推动全民参与。
环保署认为,回赠水平既要有效鼓励大众回收,亦要考虑防止欺诈行为骗取回赠,甚至从外地输入废胶樽至本港图利,相信目前建议的回赠额,已具一定市场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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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目前推行为期一年的“入樽机先导计划”,分阶段于人流较为密集的公众地方或政府设施等设置60部入樽机,透过八达通或支付宝(香港)帐户,每回收一个胶樽,即时回赠1毫,与咨询文件建议一致,每日最多可交回30个胶樽。

先导计划下,各区入樽机情况会在网上显示,蓝色是较多空间,绿色是60%满,橙色是80%满,红色是100%满,灰色是暂停服务。(网站截图)

市民叹回赠微不足道

记者日前到两个试点视察,分别设立在商场停车场出入口及屋邨商场,后者有职员提供协助,人流较多。市民叶女士任职机构清洁工,从办公室收集数个胶樽到“入樽机”回收,她坦言“入樽机”回赠额微不足道,但总好过要先囤积大量回收物,送到“绿在区区”按积分换礼物好。她说,同事关注塑胶数百年无法降解问题,但不相信三色桶的回收效果,当知悉她家附近有“入樽机”,纷纷交托回收,但希望增加回赠额。

而第二次尝试“回樽”的伯伯,操作“入樽机”时则显得手忙脚乱,回收10个胶樽只得1元。他笑言“做唔到咩!只系屋企人成日买饮料,胶樽丢得一屋都系,最后都系丢入垃圾桶,不如丢入机。”

但是,仍有市民“无视”入樽机,选择直接将胶樽弃置在旁边的回收桶。市民陈先生认为,入樽机提供回赠具少许诱因,吸引力不高,认为回赠额至少要有5毫至1元。他又说,政府加强宣传不回收对环境的危害更好,“丢一个樽只需1秒,放入机可能要20秒,市民未必愿意花时间做。”

有市民带10个胶樽回收获回赠1元,笑言“做不到什么!只是家人常买饮料,胶樽丢得一屋都是,最后都是丢入垃圾桶,不如丢入机。”(劳敏仪摄)

环团批回赠远低于国际定价

环保署副署长(特别项目)陆嘉健日前在环咨会会议上表示,先导计划将回赠金额定于1毫,计划推出5星期内,已收到逾20万个胶樽,相信金额有一定吸引力。据咨询文件资料,2019年本港有15.5亿个饮料胶樽被弃置,则平均每日约425万个。目前先导计划有40部入樽机投入服务,估计平均每日有近6,000个胶樽被回收,回收率仅得约0.1%。

环团绿惜地球早前分析全球25个实施胶樽按樽制国家和城市的回收表现,按樽金额介乎港币3毫至3.14元不等,平均回收率逾7成。环团认为回赠额太低,无助提升低迷的回收情况。

绿惜地球环境倡议总监朱汉强指出,1毫回赠额或可吸引拾荒者及基层参与,但对大部分中产或以上阶层,吸引力有限,呼吁市民在公众咨询问卷中支持“按樽制”,并将金额以5毫为起点,相信回收率至少可大幅提升至7成或以上。

朱汉强指出,0.1元回赠或吸引拾荒者及基层参与,但对大部分中产或以上阶层,吸引力有限。(资料图片 / 吴钟坤摄)

关注胶樽水议题的手机App“Water for free扑水”创办人彭凯恩认为,回赠至少5毫至1元,才能推动市民积极回收,甚至当成一份收入;她又质疑生产者本有回收责任,何以提供诱因减收征费时,对市民却如此吝啬。她担心,市民因生产商会回收胶樽,没有改变习惯减少购买,无助源头减废,也忧减慢增设饮水机的进度,无助鼓励自备水樽。

至于政府向饮品商征收循环再造费,会否有加价压力?太古可口可乐回复指,咨询文件未有就计划营运成本及征费计算准则提供更详细资讯,现阶段无法估算计划实施后将对本地饮品市场、消费者行为及业界经营成本等具体影响。

被问及会否因征费而加价,太古可口可乐回复指,现阶段无法估算计划实施后将对本地饮品市场、消费者行为及业界经营成本等具体影响。(劳敏仪摄)

环保署指1毫具一定市场吸引力

环保署回复时解释,回赠水平要有效鼓励大众参与回收,亦要考虑防止出现欺诈行为骗取回赠,甚至从外地输入废塑胶饮料容器至香港以赚取回赠。对于建议回赠1毫,署方称是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本地可回收物市价、本地私人机构推出的塑胶饮料容器回收项目及入樽机先导计划回赠水平等,认为该回赠额具一定市场吸引力。政府会听取公众和业界意见,及考虑本地回收市场情况,再厘定合适回赠水平。

至于会否考虑涵盖其他饮品容器,发言人指必须全面考虑其需要性、可行性及优先次序,尤其是本地回收市场是否已具备相应的技术及处理能力,将其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物料,会适时探讨引入相关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可行性。

咨询文件建议,首阶段提供回樽服务的店舖要具一定运作规模(例如零售楼面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环保署料全港约有900间有售卖塑胶樽装饮料的较大型零售店舖符合要求。(劳敏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