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樽生产者责任制为“行政便利”弃按樽 当局称提供回赠更具效率
港人每年人均丢弃超过200个胶樽,但最常见的PET胶樽在2019年回收率不足0.5%。环保署现就拟推的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公众咨询,惟文件既未提回收目标,有环团亦透露政府因“行政便利”,舍弃在国际间行之有效的“按樽制”,倾向采用消费者参与度较低的“回赠制”,质疑牺牲减塑初衷。
环保署回复指,“按樽制”或为零售商带来额外行政负担,回赠安排则更具行政效率,其他地区提供经济诱因后,回收率普遍较高,惟当局未有回应回赠制是参考哪个国家,仅称“不同地方会采用切合当地需要的安排”,相信“按樽制”或“回赠制”均可达到相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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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拟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向饮料供应商收取循环再造征费。根据政府委聘的顾问就回收费的初步估算,如回赠设定于署方建议每个容器0.1元水平,一个500毫升的容器的循环再造征费,估计约为0.5元至0.65元。至于市民参与方面,则以回赠提供经济诱因,鼓励市民将胶樽回收。
行政便利为由舍弃“按樽制”
环保署本月初就计划咨询环团,绿惜地球高级项目主任刘兆朗会后引述官方解释,称采用“回赠制”是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行政便利,做法亦有参考按樽制。刘估计,本港饮品市场主要由数间龙头饮品公司占据,政府直接向他们征费较便利。
但他认为,“按樽制”下消费者在购买饮品时,先缴付按樽费,回樽时可退还,可承担污者自付责任;透过提高该费用,更可增加回樽诱因。“回赠制”则犹如由生产商向市民提供优惠,将消费者应有责任淡化,质疑无助提升回收成效。
绿惜地球总干事刘祉锋补充指,本港一直有饮品商自行以“按樽制”形式回收牛奶樽、汽水樽,反映并非不可行。政府委聘的顾问亦肯定其效用,政府应思考如何扩大规模。其中以按金形式回收玻璃樽的太古可口可乐指,过去5年平均回收重用率逾9成。
黄锦星3年前曾称“按樽费”在外地有效推行
翻查资料,黄锦星在2018年于公开场合曾引述顾问研究,表示“按樽费”在外地有效推行,既提供经济诱因令市民在购买时想清楚,回收胶樽亦可取回按樽费,在已实施地区回收率逾一半甚至八、九成。去年5月环保署提交立法会文件亦再提及顾问研究,指不少地区的塑胶产品容器生产者责任包含“按樽制”元素,回收率普遍较高及收集的塑胶容器相对干净,有助提升回收效益。
但最新的计划简介,当局没有再提及“按樽”,仅称“经考虑顾问的建议,政府已决定就塑胶饮料容器推展新的生产者责任计划,并提供回赠安排”。
环团批文件欠回收目标 社会难监督
绿惜地球审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国家做法,如德国、丹麦、纽约等,均有订定按樽金额,大部分有清晰回收目标,平均回收率达7成以上。惟本港咨询文件未如早年在《饮品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划》公众咨询,订出清晰回收目标,令社会难以监督。
环保署回复查询时,为放弃“按樽制”作解释,称“按金”属购买产品时预先缴付的额外金额,零售商在销售过程分开列明,或带来额外行政负担;当局建议的“回赠制”涵盖营运开支内,安排更简单直接、更具行政效率。
发言人表示,根据其他地区推行胶樽生产者责任计划的经验,透过提供经济诱因,亦有效促使大众交回用完容器到退还点,回收率普遍较高,部分可达至9成或以上。署方会参考公众咨询收集到意见,为推展计划制订未来路向、具体规管安排,以及长远回收目标。
被问及“回赠制”参考哪些国家,发言人仅称“不同地方会采用切合当地需要的安排”,相信两种方式均可达至相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