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樽生产者责任制咨询公众 征循环再造费 市民回收1个回赠1毫子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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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废胶泛滥,去年塑胶饮料容器弃置量达15.5亿个,即人均每年弃置超过200个,但回收率偏低。
环保署今日(22日)就“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建议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向塑胶樽装饮料的供应商层面(包括制造商及进口商)收取循环再造征费,以收回计划的运作成本;亦建议若干售卖塑胶樽装饮料的特定零售店舖作为退还点,方便公众交回用完的塑胶饮料容器,并提供每个0.1元回赠。

政府今就“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至5月21日止。(资料图片 / 曾梓洋摄)

“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公众咨询文件指,本地以往对回收塑胶物料的需求极小,一直依靠出口回收塑胶废料,但随着区域内和国际间逐渐收紧进出口管制,本港废塑胶物料出口率大幅下降;又指塑胶容器重量轻、体积大,导致相关物流成本高昂,令其回收工作的经济效益不彰。

2019年,每日在堆填区弃置的191公吨塑胶容器中,估计106公吨是塑胶饮料容器,其中超过九成是以聚脂纤维塑胶(简称PET)制造,但回收率不足1%。考虑到市场公平及避免生产者转用其他塑胶物料制造容器,政府建议拟推行的塑胶饮料容器计划,规管所有以密封塑胶容器预先包装的饮料,不论该容器是用何种塑胶物料制成,规限容积介乎100毫升至2公升,但不包括可重复使用的塑胶容器(例如饮水机的桶装水樽)、在售卖前于销售点即时注满及密封的外卖饮料产品(例如以塑胶杯盛载并以胶膜密封的珍珠奶茶),以及袋装饮料容器。

本地以往对回收塑胶物料的需求极小,一直依靠出口回收塑胶废料,但随着区域内和国际间逐渐收紧进出口管制,本港废塑胶物料出口率大幅下降。(资料图片 / 曾梓洋摄)

回收一个胶樽回赠0.1元

政府拟推行的塑胶饮料容器计划会采用划一回赠金额,市民在特定退还点回收塑胶饮料容器时,每个可获0.1元回赠,亦建议规定售卖以塑胶容器盛载的饮料产品的零售商必须提供回樽及回赠服务,有关提供回樽服务的要求在首阶段只适用于具一定运作规模(例如零售楼面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店舖。

另为防止出现欺诈行为,政府考虑采取适当措施查验容器上条码,以确保只有退还“已认可”的容器才可兑换回赠。

部分饮品生产商已设立回樽机,投入胶樽即可随机获得各种不同的精品。(资料图片 / 黄金棋摄)

按回收费及回赠征收循环再造费

按“污染者自付”原则,政府会就在本港分发的塑胶樽装饮料征收循环再造征费,以支付塑胶饮料容器计划的运作经费。

征费水平会根据塑胶饮料容器计划的行政及营运开支,包括收集和处理废塑胶饮料容器的费用(简称回收费);以及供大众在退还点交回用完容器时兑换的回赠厘定。政府建议按容器数量划一计算回赠金额,在收取回收费方面,则按饮料的容积计算。由于回收费是用来支付收集和处理废塑胶饮料容器的费用,有关费用主要取决于容器的大小,政府认为按容器容积的比例来计算回收费较公平。根据政府委聘的顾问就回收费的初步估算,如回赠设定于每个容器0.1元的水平,一个500毫升的容器的循环再造征费估计约为0.5元至0.65元。

由于部分饮料供应商已自行安排收集塑胶饮料容器作循环再造,政府建议可根据供应商自行收集和回收的容器数量,适度减收循环再造征费,但须视乎供应商是否符合特定的要求,确保有关回收及循环再造的工作是以合乎环保方式进行。

政府亦建议透过公开招标委聘多个“回樽网络营办商”,负责营运按地理位置划分的收集网络。网络内的退还点可利用自动化入樽机、人手收集、大量收集及其他作业模式,以有效收集由市民交回用完的塑胶容器。

先导计划40部入樽机已投入服务

此外,屈臣氏集团早前投得“利用逆向自动售货机回收塑胶饮料容器”的先导计划合约,为期一年,须向环保署提供60部“入樽机”。计划在今年1月起试行,透过电子支付平台提供即时回赠(即每个塑胶饮料容器为0.1元),以鼓励公众交回使用完的塑胶饮料容器。每一张八达通或每一个支付宝(香港)帐户每天最多可交回30个塑胶饮料容器,并领取有关回赠。现时已有40部入樽机投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