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患者难受惠脊髓肌肉萎缩症新药 病人组织倡设用药试用期

撰文: 陈淑霞
出版:更新:

政府两年半前引入首种适用于脊髓肌肉萎缩症(SMA)的药物,香港罕见疾病联盟会长曾建平今(4日)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访问时表示,但至今只有10多名小朋友患者及1名成年患者用药,曾向特首林郑月娥发表公开信的周佩珊是其中之一,惟数十名成人患者因医管局拒绝处方,暂未能用药。
他提到,当局常以科研数据和临床实证不足为由拒绝,但有国际研究显示,有7成成人患者用药14个月后活动能力有明显改善,他倡议政府落实“罕见病药物试用期”,由医管局、临床专家、病人组织及药厂,共同协商及订立药物的临床准则、试用期限和疗效指标,助患者及早用药。

脊髓肌肉萎缩症(SMA)患者周佩珊曾向林郑发表公开信,始令当局关注罕见病患者的困境。(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曾建平表示,相信未能用药来自医管局临床指引,或由于用药数据量不足,他提到,去年有欧洲研究表明,有7成成人患者用药14个月后活动能力有明显改善,“(当局)可能无乜把握,担心有风险”。

倡由医管局、专家、家人等共同订试用药物临床准则

他建议政府推行“罕见病药物试用期”,由医管局、临床专家、病人组织及药厂,共同协商及订立药物的临床准则、试用期限和疗效指标,盼建立共同承担风险机制。期间患者毋须付药费,试用期结束后,未达疗效指标的患者停止用药,达标患者则由现行机制资助继续用药。
他指,联盟曾与同药厂沟通方案,虽然对方无提及免费供药,但反应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