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与未成年女生性交判囚 敢言校长:守不住标准的人不应教书

撰文: 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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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1岁中学化学男教师因非礼三名未满16岁的女学生,又与其中2人发生性行为,昨日(21日)被判监禁五年。再次令人关注男教师在面对女生时,如何坚守操守。
向来敢言的中学校长会主席李雪英说,每次看到这些新闻都相当痛心,奉劝守不著这份道德标准的人,“就请你别入这一行”。
有男教师表示,现在师生关系界线愈来愈模糊,愈模糊就愈危险,不止男教师,近年也有如日剧《魔女之条件》的剧情,女教师恋上男学生。

香港中学校长会主席李雪英认为不论性别,教师应与学生保持恰当的距离。(资料图片)

教师若果犯下性罪行,并被法庭定罪,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一般会按《教育条例》,判定因“不称职”或“专业失当”,取消其教师注册,日后想再注册做教师相当困难。目前各学校可以按“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审查所有教职员有没有相关的定罪纪录,涵盖范畴不只教师,图书馆管理员、校工、以至长期聘任的校巴司机,都包括在内。

家长个人无权查上门补习老师性罪行纪录 
而在去年4月1日开始,查核机制的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私营补习中心及私营兴趣活动机构。不过,机制只容许机构或企业的雇主查核,所以一般家长聘任私人上门补习老师,就不能以此检视对方曾否犯下性罪行。

女教师恋上男学生

在中学任教的徐老师直言,在行内听到不少师生恋个案,他指女学生在荳蔻年华,自制能力弱,对性又好奇,对男教师产生依附、信赖,觉得是权威,甚至不介意发生关系,因此男教师必须紧守操守,“成年人责任一定系最大!”他指师生关系愈来愈模糊,“愈模糊就愈危险,我见学生一定开住门。”

徐老师指出,不止有男教师失守,也有女教师把持不住,他听过有女教师与男学生关系过密,传到全校都知后才斩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