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性侵三女生 一事主称呼“老公” 认非法性交等7罪
中学老师承认先后与三名校内女生有“超师生关系”。他先于前年与一14岁女生交往,女生自备避孕套,往离岛租用渡假屋与男教师性交,互称“老公老婆”。惟男师去年又与另外两名女生交往,不仅摸胸非礼她们,更与当中一人性交。有事主不甘受辱,向学校辅导员揭发事件。男教师今(11月3日)在高等法院承认7项非法性交罪,以及一项非礼罪,押后至本月21日判刑,以候被告的精神及心理报告。与被告共赴离岛的事主,特别为他撰写求情信,称会等待案件完结,与老师再续前缘。
31岁被告的名字没有公开,在一所中学任教生物化学科。他原被控4项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获法庭批准存档,不用起诉。
辩方求情时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事主Z所写,案发时她只得14岁,Z的创伤报告显示,Z仍认为自己是被告的女友,并称会等案件完结后,与被告再续前缘。辩方又指,被告被捕后出现适应障碍、抑郁及焦虑等状况。
被告与女生X看电影乘机摸胸
案情指,被告去年暑假,向15岁女生X指,他与女友分手,感到失落,X出言安慰,二人在第二次约会后,旋即成为情侣。及后二人到又一城看电影,被告伸手入X的衣服内摸其下体、胸及乳头,X推开,并感震惊,之后向被告提出分手,X向同学Y透露事件。被告在去年9月底向X提出分手,并称会回到前女友身边。X亦在同日向辅导员投诉被侵犯。
另一事主Y期后亦透露,去年7月,被告两次邀请他到家中看电影,Y应约。其中一次二人在家约会,Y坐上被告的床,被告亦爬到床上与Y湿吻,被告见Y没有反抗及推开他,便伸手入Y的内衣摸其胸,及将手指伸入Y的下体。
要求学生Y把初夜献给他
及至9月,Y再次应约到被告家中,被告问她是否愿意将“第一次”给他,信奉基督教的Y闻言受惊,没有回答。被告其后取出避孕套并自行戴上,而Y则一直不敢望向被告。二人之后性交,Y向被告称感痛楚,其后更发现下体流血。Y向两名朋友及X透露事件,而Y指她一直只当被告为老师及好友,不是男友。
被告事后被捕,警诫下承认曾非礼及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告指,事发时X主动将双腿放在他身上,而他认为此举亲暱,故将手伸入衣服及摸她。
被告又指,他视14岁的Y为女友,并曾提出性交的要求,他有问过Y是否怕怀孕,故取出避孕套,并与她性交,而事后Y亦有摸他下体。
自爆与学生Z到渡假屋过夜
被告又自爆他与另一女生Z也有关系。他称Z主动相约他吃饭,又向他示爱,二人发展成情侣。Z先后到南丫岛及梅窝的渡假屋过夜,Z更暗示欲与他发生关系,二人随后亦有性交。被告又与Z以“老公老婆”相称。
案件编号:HCCC31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