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速龙执勤未展示编号 官指违反《人权法》 投诉机制亦不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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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特别战术小队(俗称速龙小队)和防暴警员在反修例示威中,未有展示警员编。记协及多名市民认为涉违宪,分别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早前一并听取5案的陈词后,今(19日)颁下判辞,裁定不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是违反《人权法》,此外,法官亦裁定现时涉及投诉警察课和监警会的投诉机制,并不足够。

警员的忧虑不能凌驾机制的责任

法官周家明在判辞指,警方有责任设立独立机制,以有效调查涉及警方滥权的行为,又指监警会及投诉警察课等现行机制,无法有效履行其职责。周官又称,明白警员担心被“起底”,但亦指出需要一个足够的机制,处理相关投诉。警员的担忧,不能凌驾维持相关机制的责任。法官亦指,展示警员编号不会直接导致警员的真正身份曝光。同时,展示警员编号有助调查警员涉警暴的投诉。

警方知悉法庭裁决,会与律政司研究相关判词,并作出检视及适当跟进。

申请人郭卓坚及陈基裘今有特别到法庭领取判辞。(高仲明摄)

五案的申请人分别为守护孩子成员“陈伯”陈基裘、通识科教师杨子俊、“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和梁颂恒、市民陈恭信、鲁湛思、吴康联,以及记协,答辩人为警务处长。

代表陈基裘和杨子俊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早前陈辞指,警方突然改变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却未披露改变的原因和谁人作决定。警方在订制新款工作服后,才发现未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认为警方于2017年已采用新款工作服,反修例运动则于去年6月才开始,质疑不展示警员编号,与“起底”无关,并称连选美活动中的参加者穿著比坚尼时,也可展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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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陈恭信、鲁湛思和吴康联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则指,三人在反修例事件中遭防暴警或速龙小队暴力对待,但因涉案警员未有展示警员编号,令他们难以追究。潘熙又指,不展示编号的做法违反《人权法》,并提及警方于去年11月,暂时停用《警察通例》中有关展示警员编号和委任证的指引。

代表答辩人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则指,就特别战术小队和防暴警员,现有识别他们的方法,如后者会展示其“行动呼号”。杜又指,避免警员遭“起底”是匿名执勤的其中一个考虑,即使投诉警察课隶属警方,但不能断定向投诉警察课投诉必定失败。

案件编号:HCAL 1747、1753、2671、2703、29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