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教师遭钉牌|上诉委员团由特首委任 过去5年全数维持原判
教育局日前以严重专业失德、教材教案有计划地散播“港独”信息为由,于9月下旬取消九龙塘宣道小学一名教师的教师资格,为反修例风波以来首个被“钉牌”教师。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表示,涉事教师将提出上诉,教协将提供协助。
上诉委员团(教育事宜)为法定组织,11名成员均为行政长官委任,负责处理上诉的委员会,须由上诉委员团的5名成员组成。教育局今日(7日)回复查询时表示,上诉委员会在过去5年曾处理6宗上诉个案,上述个案全部维持教育局常任秘书长的决定。
须于收到通知书21日内提出
教育局今晚回复查询时表示,根据《教育条例》,任何人可就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所作的决定提出上诉,包括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根据第47条取消教员注册的决定。任何人获根据第60(1)条送达的通知书,可于该通知书送达后21天内,将上诉通知书递交上诉委员团(教育事宜)秘书,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反对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在该通知书中所提述的决定。上诉委员团秘书在收到上诉通知书后,会尽快安排进行上诉聆讯。
上诉委员会须由上诉委员团的5名成员组成,包括上诉委员团主席或一名副主席;以及上诉委员团4名其他成员。凡上诉委员会聆讯或裁定任何关于教员注册或取消教员注册的上诉,则其成员中最少必须有3名检定教员。上诉委员会聆讯时,可维持、推翻或更改上诉所针对的由常任秘书长作出的决定,并述明其作出该决定的理由。
自2016年至今,上诉委员会曾处理6宗上诉个案,当中涉及取消教员注册和拒绝批准年满60岁的校长延任,该些个案全部维持常任秘书长的决定。
上诉委员团(教育事宜)成员名单
杨世文先生 (主席)
林定韵女士 (副主席)
林晓锋博士
李美辰女士
吴友强先生
邓振强先生
杨永明先生
范凯杰先生
陈美娟女士
陈倩君女士
简汝谦先生
教育局于周一(5日)宣布本年9月下旬取消一名九龙塘宣道小学教师的注册,指控该名教师“严重专业失德,其设计的校本教案、教学材料和工作纸,有计划地散播‘港独’信息。”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对教育局处理十分失望,批评当局的做法是“极刑”,处理不合乎比例。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李美嫦则认为,是次个案严重违反教师专业操守,强调取消教师注册的做法是“合理、合适及合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