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失误|宝血医院七旬翁照肠镜不治 家属向卫生署三度投诉不果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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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于两年前,在宝血医院接受大肠镜检查后身亡,家属质疑涉及医疗失误,这两年曾三度向卫生署投诉。惟卫生署每次回复均指医院无犯规,而个别医生之判断不在其规管范围。死者的女儿形容,她与卫生署的沟通“好折腾,一次比一次失望,好似只要医院有跟指引就无问题,无论啲医生有无跟。”
关注病人权益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批评,卫生署对私家医院的规管狭窄,仅限于人手、环境等有否违例。早于2018年11月,立法会通过《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条文包括成立投诉委员会,但承诺至今尚未兑现。彭鸿昌期望卫生署尽快成立委员会,令监督涵盖医生的服务质素。

不愿上镜的死者家属表示,死者所签的大肠镜同意书中,并无提及胃镜项目,但最终医生仍为病人照胃镜。(李恩慈摄)
(香港01制图)

2018年8月,70岁的死者王伯突然下腹剧痛和腹泻,到宝血医院求诊。主诊外科医生术前虽然怀疑他出现心脏衰竭,仍坚持为他做大肠镜检查,并擅自一并照胃镜。期间,王伯一度心脏停顿,须紧急转送明爱医院抢救,但两间医院未有妥善沟通,导致急救延误10分钟。王伯由进入宝血医院到身亡,仅仅28小时,令家属痛心不已。

左起:王伯、王伯妻子、王伯女儿。(家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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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宝血医院疑发生一连串医疗失误,一名70岁老翁接受大肠镜检查后数小时身亡。(资料图片/李颖霖摄)

三度向卫生署书面投诉 死者女儿:一次比一次失望

死者家属就胃镜检查、急救及转院程序等,至少三度以书面方式向卫生署投诉投诉宝血医院。而卫生署每次回复均指医院无犯规、医生合资格,仅提醒医院在安排救护车转送病人至其他医院时,应加强沟通。而有关个别医生因应病人情况所作之判断属其专业行为,不在卫生署的规管范围。

死者的女儿王小姐形容,她与卫生署的沟通“好折腾,一次比一次失望,好似只要医院有指引就无问题,无论啲医生有无跟。”

两年前刊宪 投诉委员会仍未成立

在2018年11月,立法会通过《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并正式刊宪,条例列明政府将成立投诉委员会,但至今仍未见进展,彭鸿昌批评,现时卫生署对私家医院的规管狭窄,仅限于人手、设施、环境等有否违例,却在临床服务方面欠关注。他期望投诉委员会的监督能更完整,范围涵盖医生的服务质素。

医委会处理遥遥无期 

家属2019年1月亦已向医务委员会,逐一投诉三名涉案医生,包括主诊的外科医生、负责照肠镜的医生,以及麻醉科医生,但纪律聆讯遥遥无期。王小姐及兄姊为父亲折腾两年,只望为离世父亲取回公道,她叹谓,“明知𠮶三个医生都有问题,唔通医委会10年通先处理,就由得佢哋喺呢10年胡作非为?”她又指,各个单位拖长处理事件,家属便要不停提起失去挚亲的伤心事,实是折磨。

王伯于2018年8月接受大肠镜检查,后抢救无效身亡。(Richard Catabay/unsplash)

死因庭事隔两年未召开 彭鸿昌:应要求私院指定时间交文件

王伯过身后,个案转交死因庭跟进,并于2018年12月发出解剖报告,指死者的死因为肠道溃疡,引致肠道脓肿,对宝血医院的怀疑失误毫无著墨。

王伯的家属遂于2019年2月去信死因庭,要求进行死亡调查及死因研讯,死因庭指示警方调查。然而,家属于同年5月向警方录口供,惟宝血医院相隔7个月,即12月才提交报告,导致调查进度缓慢。

此个案至今两年仍未召开死因研讯,彭鸿昌指,死因庭应要求涉案机构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文件资料,以便在两年内召开死因研讯。他解释,部份家属以为在开庭后才能提出民事索偿,而索偿的期限为三年,故他建议在事故发生后两年内,又提醒家属宜同时入禀索偿,不要等召开死因庭。

死者家属于2019年2月去信死因庭,要求进行死亡调查及死因研讯。(李恩慈摄)

记者就事件向卫生署查询。该署回复指,已按既定程序展开调查,调查没有发现医院在房舍、人手和设备方面违反《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或《私家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实务守则》的规定。然而,医院在事件中安排转院的沟通有改善空间,署方已提醒医院应加强与负责转送之救护员及接收病人的医院沟通。至于有关个别医生的诊断及治疗决定为医生的专业执业行为,属于香港医务委员会的规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