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一文看清第二期申请 逼长放无薪假 政府可收回全数津贴

撰文: 郑秋玲 陈晶琦 陈淑霞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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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仍在持续,政府今日(18日)宣布,“保就业”计划第二期将于8月31日展开申请,大部分条款维持不变,即雇主两大承诺不变,包括不裁员、全数用于雇员工资。
第二期计划主要有两项变更,包括考虑到雇主到9月、10月、11月或有不同研判,故雇主可重新选择“指定月份”估算。另外,会向所有65岁以上雇员发放每月5,000元津贴。
另外,政府新增罚则,如发现申请雇主未有履行承诺,包括大幅栽员、有违公众利益,如要求雇员放取长时间无薪假等,视乎不同个案,政府有权取回第二期全数补贴,甚或拒绝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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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至9.13接受申请

第二期保就业计划涵盖9月至11月的工资补贴,将于8月31日早上7时起展开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3日,雇主可登入网页提交申请,新申请者需上载相关文件包括强积金户口及商业登记证,审批需时大约三至四星期可发放,料9月中下旬可发放第一批补贴。

强积金户口须于3月31日或以前开设

申请资格与第一期一样,维持大部分条款不变。不分行业,雇主须有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或职业退休计划,强积金户口须于3月31日或以前开设。继续设有列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雇主名单,即一些指定法定机构、公营机构等。

变更一︰可再选指定月份作估算

工资补贴额及计算方法不变。雇主可选择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个月份作为“指定月份”,补贴额为2020年9月至11月,实际工资的50%计算,上限为每月18,000元,最高补贴额为每月9,000元。

当局认为,雇主第一期申请时承诺受聘人数与薪金支出以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的情况为估计推算,到9月、10月、11月月会有不同研判,故容许雇主再选“指定月份”。

变更二:65岁以上雇员一律获5000元

如有聘用65岁或以上的雇员,即使无强积金纪录证明书显示工资金额或自愿性强积金供款额,及或他们实际工资的50%少于每月5,000元,雇主亦可就每名相关雇员,每月获5,000元补贴,雇主须将三个月计算最多15,000元,全数用于支付65岁以上雇员的工资。会有特别审视雇主有无做到承诺。

已领7,500元自雇人士不得再申请

若于3月31日或之前,已开设“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亦可受惠,惟于第一期计划中,已领取一笔过7,500元资助的自雇人士,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将无法在该政府申请网站登记。

新增罚款︰政府有权取回第二期全数补贴

至于公众关注的“零雇员”企业,即获批补贴、惟承诺受薪雇员人数报称为零的企业,目前发现有368宗,当局表示会深入调查,代理人暂已完成视察20宗,当中有九成已重新雇用1至2人。倘无按承诺重新雇用员工,将有罚则及将取回相关补贴。

当局指出为提高阻吓性,新增两条罚则,包括如发现申请雇主未有履行承诺,包括发现公司的6月、7月供款纪录有大幅度栽员,无意请人或无合理解释;及或即使雇主未有裁员,但有违雇员及公众利益,有无严重违背“保就业”计划目的,如要求雇员放取长时间无薪假等。

政府有权拒绝雇主的第二期申请,甚至取回第二期全数或部分工资补贴,惟当局目前未有提供更详细解释,强调会就不同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