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致函警务处处长邓炳强 促取消拣“可信”媒体封锁线采访安排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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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本周一(10日)在搜查将军澳苹果日报大楼时,在场警员突然采新措施,自行拣选一些“本地、规模较大、过往警方行动中没对警方带来阻碍和威胁”的传媒进入封锁线内划出的采访区。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日前接受《香港01》专访指出,在新措施下“可信媒体”可以进入封锁区,明言会有“多些着数”。
香港记者协会今(12日)向邓炳强发信,反对警方自行定义筛选传媒,认为这种“亲疏有别”做法严重践踏新闻自由,要求尽快取消,又指邓对“可信媒体”准则全属“主观看法,没有客观标准”,强调政府部门应尽量容许传媒报道,而非采用“听话有着数”做法。

【黎智英被捕】8月10日,警方将多间传媒排于苹果大楼之外。(罗君豪摄)

记协今日去信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指警方周一搜查苹果日报大楼时,拒绝部分媒体包括香港电台、立场新闻;美联社、法新社、路透社等外国通讯社进入封锁线内的“传媒采访区”,引发业界不满。记协、11个传媒组织及机构、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以至其他国际性的传媒组织均反对警方此决策。

记协重申,这种新规定与筛选传媒无异,漠视本港一直重视的公平原则,营造一种“亲疏有别”的情况,严重践踏新闻自由,呼吁警方聆听业界意见,尽快取消这项新措施。

警队传媒联络队女警员向现场传媒表示,会拣选传媒进入采访区。(香港电台画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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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属主观看法 没有客观标准

公开信提及,邓炳强曾称警方会另外安排“可信媒体”进入封锁线内范围采访,而界定“可信媒体”的准则是“视乎媒体往绩,有无作出一些警方认为并非专业记者所为的行为,包括是否持平报道、无参与报道以外活动、不会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不会对警务人员构成危险。”

记协认为邓炳强所提及的全属主观看法,没有客观标准,“警方协助可信媒体有多些着数”这种亲疏有别的做法,与政府过去一直奉行的公平原则有明显差异。记协又指,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事件的采访并非“个人私下交往”,政府部门理应尽量容许传媒在场监察报道,而非采用“听话有着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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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惝便利传媒采访,何以事前没有通知?”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日前曾表示,新措施是要便利传媒采访,增加警方工作透明,记协于公开信反问:“倘若新措施目的是便利传媒采访,何以事前没有通知传媒、没有咨询业界?现场所见,记者们都不知就里,对警方的安排无所适从;倘若新措施是增加警方工作透明度,何以拒绝部份传媒机构进入采访区?讽刺的是,壹传媒大楼范围本已十分大,警方已把封锁线设到一条街之外,被挑选的友好媒体其实也只能走近至平常大闸采访位置,被拒进入的记者则被拦在百多米以外,完全无法采访。”

记协重申,新闻自由是基本人权,受到《基本法》第二十七条所保障。传媒作为第四权,肩负监察政府、揭露滥权和不公义等责任,传媒的采访资格不应被手握公权力的人士任意筛选,促请警方收到业界的反对意见后,尽快取消。记协又提到,邓炳强早前声言因与记协在处理黄背心观点存在分歧拒绝与会面,虽然感到失望,但仍对警媒双方对话及沟通持开放态度,相信只有打开对话之门才有望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