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文员涉湾仔藏镭射笔被控藏攻击性武器 案押后讯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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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日市民在港岛发起反修例活动,男文员涉在湾仔携有一支镭射笔,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1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他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9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冼咏伦(33岁,报称文员)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湾仔北海中心外,携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案件编号:ESCC16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