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曾钰成不认为建制“逼宫” 政府司法覆核合理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表示,建制派议员要求现任主席梁君彦押后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不是向主席“逼宫”,只是代表支持自己的选民表达意见。
他又认为,政府就宣誓争议提出司法覆核,是因首次有议员侮辱宣誓效忠的对象,当行政机关及立法会的看法有不同时,他表示“看不到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自己在立法会多年,从未见过有议员在宣誓的时候,对自己应该宣誓效忠的对象肆意侮辱,亦未见过有人利用宣誓宣传港独,强调有关做法是违反基本法。
对于建制派发动流会及联署向梁君彦施压要求押后梁游宣誓,曾钰成不认为这是“逼宫”或“胁迫”,又指建制议员只是采取自己能做而又合法的方式应对事件,最终决定权仍在主席。曾不评论梁君彦该如何处理事件,但他表示,根据基本法第72条,立法会主席有权决定会议议程,例如是否优先处理再宣誓的议程,以及优先让哪位议员宣誓。
曾钰成表示,政府首次就立法会议员宣誓问题提出司法覆核,是因为第一次有议员侮辱他们要宣誓效忠的对象,涉嫌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政府认为梁君彦的裁决与法例有抵触,故提出让法院裁决。他认为,当行政机关及立法会的看法有不同时,最适宜由司法机关作出决定,强调法庭拒绝颁法临时禁制令阻议员宣誓,不代表法庭批准两人宣誓。
他续指,若法院最终裁决二人的行为不属于“拒绝或忽略”宣誓,梁君彦便可让他们重新宣誓,二人只是失去参与几次会议的机会,相反若让他们宣誓入议会后,法院最后裁决他们失去资格,则变成主席越权让他们宣誓,因此梁君彦暂时不让二人重新宣誓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被问到政府司法覆核是否有违三权分立,他说不理解何谓三权分立,司法必然是独立,并没争议,而行政及立法运作的着眼点应是两者做法是否合法合宪。他又认为,如果社会不能制止港独继续蔓延,将无可避免引起中央更多关注以控制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