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86岁男子违检疫令 擅离家被截判监5日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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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86岁男子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被发现同日多次离开其检疫地点,今(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5日。
卫生署提醒,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截至今日,共有30人已被法庭定罪,判监禁最多3个月或罚款港币1万元。

涉事86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警方接报于3月26日处理一宗案件时,发现涉事男子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并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同日多次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5日。
 

根据《规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人士,同样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卫生署提醒正接受强制检疫人士,应遵守法定要求,接受14天强制检疫。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规例》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规例》绝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30人已被法庭定罪,判监最多3个月或罚款港币1万元。发言人重申,该署必定会严肃跟进任何违反《规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