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62岁男子违检疫令 除手环被截获 判监一星期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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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指,1名62岁男子因违反强制检疫令,于6月24日被警方于红磡截获,发现他将手环移除。该名男子于今日(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一个星期。
该名62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其后警方接报,于6月24日在红磡截获该名男子,发现他把手环移除。他被控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一个星期。
卫生署指,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规例》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规例》的人绝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29人被法庭定罪,判监禁最多3个月或罚款港币一万元。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严肃跟进任何违反《规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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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同样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卫生署严正提醒受强制检疫人士应遵守法定要求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