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两男一女违检疫令擅离住所被截获 判监4至14日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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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持续录得多宗输入个案,所有入境人士均须接受家居检疫14天。
卫生署今日(2日)指,三名人士包括两男一女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14日、6日及4日。
卫生署指,首宗个案为一名47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然而在限期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于3月1日在港珠澳大桥管制站被入境处职员截获。该名男子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14天。
卫生署续指,另外两宗个案分别为27岁男子及32岁女子,他们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须分别于家中及一所酒店接受强制检疫14日。二人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下,分别意图于5月29日及6月3日离开本港,并在深圳湾管制站被入境处职员截获。二人均被控违反《规例》第8(4)及8(5)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六日及四日。
累计26人违检疫令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截至今日,共有26人已被法庭定罪,判监禁最多3个月或罚款港币1万元。发言人强调,违反《规例》属刑事罪行,对违例人士绝不容忍,认为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的信息,并重申卫生署必定严肃跟进任何违反《规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