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工作内地人需缴内地税 中资公司发公告催申报 税率远超本港
《香港01》获悉,从6月中下旬至今,多间中资机构相继发出内部通知,要求持本港工作签证的内地籍员工,须将中国境外所得和境内所得合并申报纳税,部份公司表示仅是通知而非强制,但亦有部份公司表示会“协助”办理申报。
以本港月薪20,000港元的人士为例,未计退税,现时每年只需向港府纳税3,760元,但若计算内地税款,则每年要向内地政府多缴10,878元人民币(约12,020港元)。
有受影响的人士向记者抱怨,新安排令他措不及手,补缴内地税款也会带来不少财政压力,又指“因为外资、港资不好搞,才拿中资企业开刀。”
内地在2019年开展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俗称《新税法》),效仿美国向所有需缴税公民于全球范围获取的收入征税,而今年6月30日是2019课税年度清缴截止日期。
多间中资公司陆续通知员工
《香港01》接获消息,从6月下旬开始到7月初,包括华润集团、工银亚洲、中信银行、招商国际、中银香港等多间中资公司陆续向员工发出内部通知,要求持工作签证、经优才计划来港工作的内地籍员工尽快办理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申报。部份企业仅以口头通知,有些则邀请会计事务所税收专家前来,以讲座的形式讲解细节。
无享内地福利 港漂斥纳税不公
中资银行员工Jess(化名)向《香港01》透露,近日公司向内地籍员工发口头通知,所有即持优才签证或工作签证、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内地人,即“外派员工”,需要在7月10日前提交内地报税表。
同样是内地籍的Jess,是“港漂”一族,在港读书毕业后留港工作,持有“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签证,她不属于“外派”员工,公司未强制要求她提交税表,因此会继续观望。
Jess说,公司内地籍的高层6月时已经递交表格,现时不少同事不满此安排,因部份“外派”职员,公司会帮他们缴纳内地社保和医保,但部份人则没有,而本地招聘的内地人亦无此福利,若同样缴纳大额内地税款,明显不公平。
斥内地“割韭菜”
中资保险公司的内地籍员工Alan(化名)亦获通知,要在本周内交报税表。他对《香港01》记者透露,无论是持工作签证的“外派”员工,还是和他一样的IANG签证内地人,都被要求报税。
Alan抱怨安排不公平,强调自己在内地没有社保等福利,他用内地流行说法讽刺指,这样的做法是“割韭菜”,即“多年享有的利益突然被收割”。他说或会与同事以拒交的方式应对,“就是外资、港资不好搞,才拿中资开刀!”
新税法或涵盖所有内地籍人士 补缴金额较高
根据内地《新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住满183天的个人,都属于“税务居民”,需要就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税。
惟“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定义则较为宽阔,条文指若因户籍关系、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人士,都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换言之,只要持有内地户籍,尽管长期居住在香港,仍需要就境外所得报税。
内地最高征税45%
值得注意是,内地个人所得税实与本港薪捧税都是超额累进制,但内地税率从3%到45%,远高于香港的2%到17%。尽管境外所得税收可以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但金额仍然高昂。
月薪2万要多交1.2万元
《香港01》邀请内地会计业人士计算,以本港月入20,000港元为例子,不计政府退税,需要向港府缴税3,760港元,若按内地《新税法》,则要再交约10,878元人民币(约12,020港元)的内地税。
月薪5万要多交4.3万元
若本港月入50,000元,则要缴58,500香港税和39,027元人民币(约43,126港元)内地税。
港人若在内地住满183日 会被全球征税
内地《新税法》在2018年9月通过,条文指任何人在纳税年度于内地居住满183日,即会被定义为税务居民,要就其在全球的境外收入,包括工资、做生意赚取的金钱、存款利息、股息、出租、出售物业,以至偶然所得等缴纳个人所得税,收紧了原本居住满5年才要为境外收入交税的安排。
《新税法》下,港人若一个纳税年度在内地居留满183日,则除了内地的收入需要纳税之外,全球的其他收入都要被征收税款。
当时就有不少在内地工作的香港人担忧会被双重征税,惟有份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当时指,内地与香港之间会有特别安排,港澳同胞有5年宽限期,即最快在修正案通过后第六年的2024年后,才需要缴纳相关税款,而主要居于香港的人亦未必要纳境外所得税,惟现时仍未有进一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