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香港税制讨论流于派糖与否 内地个税改革料带动宏观经济转型
单就税务负担而论,现行起征点为2011年修订的3,500元,七年间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攀升,个税旧制显然跟不上社会经济变化,忽视了通胀引致货币购买力下降,个人实质纳税能力降低。新制改革措施不只提高起征点,还首度加入扣减元素,顾及纳税人的婚姻、养儿育女、租屋供楼等状况,令低至中高收入人士均有所得益。
内地评论普遍欢迎改革措施,论者大多不止于计算个税支出和政府税收,还进而讨论宏观经济问题,例如认为减轻民众税务负担,既能鼓励生产,提高就业率,亦有助刺激消费和内需,配合整体经济模式转型。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议论,重点均在于公共财政结构,以至如何使中国经济发展更上一层楼,个税改革只是手段之一。
相对而言,香港个税制度较内地完备,不仅市民税务负担较轻,扣减项目亦林林总总,可是年度税务政策往往只惠及中上阶层,未能做到公共财政“雨露均沾”,更谈不上针对成熟经济体所需,推行必要税制改革措施,甚至坊间讨论亦止于“派糖”与否。或者一如内地舆论所示,港府和社会各界是时候观察宏观经济演变,在税制方面未雨绸缪,以应付未来挑战。
各收入阶层皆有得益
据《每日经济新闻》整理所得,在2016年内地各大城市之中,北京平均月薪最高,按其收入10,229元(取整数)计,扣除18%以作“五险一金”社保费用后,税前收入为8,388元,扣除改革前起征点3,500元,每月应纳税收入为4,888元,旧制下规定“不超过1,500元”部分征税3%,“1,500至4,500元”部分征税10%,“4,500至9,000元”征税20%,三部分合计每月个税为423元,每年个税为5,076元。
个税改革后,起征点升至5,000元,每月应纳税收入为3,388元,新制下规定“不超过3,000元”部分征税3%,“3,000至9,000元”部分征税10%,两部分合计每月个税为129元,每年个税为1,548元,比旧制下大减3,528元,减幅近70%。以平均收入计,不但北京民众的税务负担减轻不少,西安、武汉及郑州等二、三线城市更有大批中低收入人士得益于是次改革,完全脱离税网。
与此同时,个税改革亦会惠及中上阶层,首先是税阶调整,旧制下“9,000至35,000元”划一税率为25%,不利于养成具备消费力的中产阶级,新制重订税阶,该部分的税率将会细分为10%、20%及30%,减轻了相当一部分中收入人士的税务负担。
其次,新制引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申报教育、医疗及住房支出以扣减个税,减轻负担。《人民日报海外版》公众号“侠客岛”指出,扣减多寡可“因城而异”,体现地区生活水平差异,特别有助缓解一线城市中收入人士的生活压力。
香港税改流于小修小补
按内地官方讲法,中国内地为发展中经济体,香港则为成熟经济体,此亦可见于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以税率为例,是轮改革后内地个税税率在3%至45%之间,香港所得税率则由2%至17%不等,可见内地尚有降低税率的空间,从而还富于民,以及进一步刺激内需消费,达致经济模式转型。事实上,若以平均收入粗略比较两地个税,香港居民即使收入较高,税务负担反而较内地民众低。
前文提到2016年北京平均月薪10,229元人民币,在新制下每年应缴税额为1,548元人民币(约1,868港元)。根据2017年香港求职网JobsDB统计,香港大学生首份工作平均月薪为14,685港元,年薪176,220港元,以2017/18年度香港个税计算方法,扣除132,000港元免税额,应课税收入为44,220港元,按“首45,000港元”部分应课税率为2%,应缴税额为884港元,比收入较低的北京打工一族更低。
另一方面,香港个税制度早已设置各种免税项目,以月入14,685港元的大学生为例,如其供养60岁以上父亲或母亲,即可享有46,000港元免税额,超过其44,220元应课税收入,换言之毋须缴税。香港纳税人更享有“已婚人士免税额”、“扣除个人进修开支”、“扣除居所贷款利息”等税务优惠,内地个税改革则正朝此方向迈进,政府正拟定各类“专项附加扣除”,涵盖教育、医疗及住房支出等。
由此可见,一如两地经济发展阶段所示,香港个税制度更为成熟,但对比内地此轮改革,香港税务政策屡受市民批评。若论个中分别,内地政府似乎较能针对其发展中所需,大刀阔斧地推出相应对策,如二、三线城市中低收入人士便获益最多,变相获得免税待遇。香港政府则往往未能体察舆情,并就成熟经济体所遇到的问题,于税务及财政政策度身订做解决方案。
以今年香港政府财政预算案为例,内容一如既往只有“小修小补”,未有触及整体税收制度设计,以改善贫富悬殊,甚至“一次性”措施亦有偏袒中上阶层之嫌。如多发津贴等惠及中下阶层的措施,额外开支涉及不足100亿港元,但就减轻中上阶层税务负担方面,退回薪俸税和利得税已涉及255亿港元,宽免差饷又少收178亿港元,合共逾400亿港元,比对中下阶层慷慨数倍。
单就个税而论,预算案订明本年度宽减75%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而退税上限则由以往的2万港元提升至3万港元。参考2015/16课税年度的资料,在185万纳税人中,有过百万人平均税额不超过3,600港元,退税75%对他们来说获益有限。相反有2.1万名纳税人年入息超过300万港元,能取足3万港元退税上限,但对这些高收入人士来说,退税优惠只属小菜一碟,不痛不痒。
上次香港税制大辩论已隔12年
综观两地税务设计讨论,香港每年财政预算案“行礼如仪”,各界争论焦点不外乎是“派糖”不“派糖”,以及哪一阶层获得较多甜头,主旨三句不离“分饼仔”。内地税制讨论则覆盖宏观发展,视税制设计为手段,目的则为推进政府财政结构及经济模式转型,“派糖”或“分饼仔”仅为政策考量的其中一环,坊间舆论即由总体税务格局批评是次个税改革。
侠客岛指出,早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已就“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税制改革首要之务为“提高直接税比重”,当中税种即包括个人所得税。内地现行税制以增值税及消费税等间接税为主,占全部税收70%以上,而间接税开征目标主要为各类产品及服务,产业链上各商家及消费者均需承受税务负担,不利于中国按其发展中经济体转型方针,扩大内需消费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表面看来,一旦此次个税改革实施,大批原有中低收入纳税人将跌出税网,直接税占比将会下降,与此前税制改革方向背道而驰。侠客岛便不讳言,在2011年将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时,当时纳税人数就从8,400万下降到了2,400万。是次起征点上升1,500元,提高到5,000元,加上各种“专项附加扣除”估计在5,000元左右,预料纳税人数下降幅度将比之前更明显,由约5,000万跌至2,000万以下。
个税原本在2017年只占整体税收的8%,经此番改革后甚至可能沦为“小税种”,占比降至5%左右。不过侠客岛亦指出:“其实,如果回顾一下当时的税制改革内容,就能够明白,此次个税修正只是众多改革中的一环。”尽管个税占比下降,中央政府正推动设置房地产税,该税项亦属直接税税种,而近月不动产登记制度全国联网运行即为之铺路,“提高直接税比重”大方向未变。
回顾香港税制讨论,对上一次探讨总体改革已是2006年,当时香港政府提出开征“商品及服务税”,亦即消费税,最终却未有落实。与内地发展中经济体所需迥异,港府长期依赖直接税为主要收入,易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不利于保持公共财政稳健,而香港作为成熟经济体,也有较大空间开征消费税以扩阔税基。事隔12年,中美贸易战阴霾未散,金融市场暗涌处处,或者港府应当从宏观经济格局探讨税制改革,而非每年纠缠于“派糖”与否之类争议。
上文刊载自第117期《香港01》周报(2018年6月25日)《 当香港税制讨论流于“派糖”与否 内地个税改革料带动宏观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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