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打女儿臀部 逼看挥动下体 司机涉非礼受审
男司机涉指趁妻子留院分娩时,在家要求6岁女儿脱下裤子俯伏床上,让他抚摸及揑打她的臀部,又强迫女儿看他挥动阳具。女儿疑直至读中学时,被非礼不多于40次。妻子发现两儿子在家脱裤互打臀部,追问下才揭发事件;司机事后反以自杀威逼女儿撤销投诉。司机否认非礼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他否认控罪,案件今(18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43岁被告,否认非礼、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妨碍司法公正共6罪。控方在庭上播放女事主与警方的录影会面,法官更特别批准以屏风遮掩荧幕,以保护案中事主及母亲,故公众只听到声音。
事主憎恨被告 剪衫泄愤
现年15岁的女事主在录影会面称,2008年某天其母入院准备分娩,被告在家厉声叫她入房,要她脱裤至膝部,并打她屁股。事主称当时心想“女仔唔应该除裤”,但仍听命被告。被告先打她臀部5至6下,然后抚摸及用双手捏她臀部。事主说事后一直“唔开心”,但没有向任何人透露事件,只是“好憎爸爸”。她剪烂爸爸的衫及弄脏毛巾作发泄。她指直至中三,一直遭被告非礼,不多于40次。
事主称每次被打,房门都是半开。她估计幼弟应该看到,认为弟弟曾向母投诉,母亲亦有问她,但被告曾要胁她不能告知母亲。她又担心不听被告的话,被告会如殴打母亲般殴打她,故她没有说出事情。
迫看父挥动阳具感“核突”
控方开案陈辞指,事主8岁时,被告再趁妻子外出购物时,在家中脱光下身,并掏出阳具迫令女儿观看。事主在会面中提到,被告曾迫令她看被告下体,她直言觉得“好核突、好呕心”,不明白为何被告要迫她看。
主控官透露,事主在12至14岁期间,被告再趁妻子入住青山医院时,三度重施故技打事主臀部,又在事主面前脱光下身,迫令女儿看他挥动下体。及至今年1月,事主在家发脾气,她的两个弟弟又在家中脱裤互打屁股,被告妻追问下揭发事件及报警。
被告知悉报警一事后,于今年2月22日,致电威胁事主要她撤回投诉,并向妻子称事主只是撒谎,否则他会自杀。被告在警诫下否认曾体罚及侵犯女儿,并称只是致电事主只是想她说出真相。
事主否认拒搬回家而诬告父亲
事主下午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被告其实很爱锡她,没体罚她,并曾说过:“就算打女都系妈咪打,爸爸净系会打细佬”。对于辩方指,被告虽然在家穿短裤,但没有掏出阳具,事主亦同意。
辩方续指,事主母因责怪事主不做家务和没教弟弟功课,又与男生外出等,她与母关系变差,从而搬到太婆家住,母要她回家,事主不肯,因而撒谎讹称遭被告非礼。事主承认曾与母争执,但咬定被告确曾侵犯她。
辩方又指,事主母听到她投诉被告性侵,一怒下向学校社工求助,社工得悉后报警,事主因“大话收唔返”,才要继续指控被告,事主否认。
被告曾对女儿说:妈咪闹到我想死
辩方指,今年9月24日,事主曾对母亲称“我屈爸爸嘅,所有嘢都唔关爸爸事”,辩方质疑事主并非她所指,因受压不想上庭才说,事主否认,但直言“唔知点解咁讲”。
辩方又指,被告事后致电事主时只说:“妈咪闹得我好犀利,闹到我想死”,并求她说真话,事主同意。
审讯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DCCC 45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