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叶巧琦:特首指派法官不可接受 行政干预司法独立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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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草案细节上周六(20日)曝光,包括中央将在香港成立“国家安全公署”、特区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由特首委任等。大律师公会副会长叶巧琦今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表示做法不可接受,是行政干预司法独立。
叶巧琦说,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不可接受,属于行政干预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她举例,若官司中原告可以拣选法官,被告或也难以相信案件的公平。她指,无论法官过去如何,但是人都会变,制度不会,所以要令人对制度由信心。
另外她又表示,特首若是以法官过往的记录为标准拣选法官,对法官亦不公道;另外若特首参与到指派法官的过程中,外界对特首一样会有怀疑。她说,亦大律师公会的立场来说,法官仍然应该由首席大法官去挑选。有提议指,应由大法官先选出一个法官池,特首再从中委任,叶则说法官池越大越好,也是一种“damage control”(损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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