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港版国安法月底人大通过几可笃定 谭耀宗:程序上可做到
“港版国安法”如在箭弦,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20日)才刚刚闭幕,下一次会议已紧接而来。据新华社今日(21日)报道,人大常委会下次会议将于6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
来自北京消息指,除非有重大关键工作未完成,否则人大常委会将于月底完成国安法审议工作,意味国安法很可能赶及“七一”、香港回归23周年之际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程序上委员长会议可于28日加入审议国安法议程,如人大常委对草案没大意见,可交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交表决。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相信,月底的人大常委会“百分百”通过国安法草案,认为“审两次已足够”。
委员长可加插议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20日)闭幕,会议初审国安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设立由特首担任主席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中央指派“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中央在香港设“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港府的国安工作;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要由特首指派等。
新华社今日报道,下次常委会会议将于本月28日至30日召开,将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等,但未有提及会否处理“港版国安法”草案。
不过,国安法现时未纳入议程,不代表不会审议,翻查资料,新华社于本月10日报道,人大常委会将于18日至20日举行,当时亦未提到议程包括审议港版国安法;至18日人大常委会开闭,新华社报道国安法草案已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若委员长会议认为合适,“到时(28日)加入议程都可以”,若届时人大常委对国安法草案意见较一致或讨论成熟,可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交由今次会议表决。他称全国人大常委有百多人,可能有不同意见,目前难以估计月底会议会否通过国安法。
意见较一致 可经两次常委会表决
根据内地《立法法》第29条,列入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不过,该法第30条同时列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指,法案何时通过要视乎实际情况,不一定开足三次会议才表决,他认为国安法草案早在上月全国“两会”已通过有关《决定》,刚过去的人大常委会亦经过初审,相信月底的会议表决通过的机会是“百分百”。
事实上,政圈早已盛传18日至20日会议后,人大常委会会在今月底再召开另一次会议,专门审议“港版国安法”。有港区人大私下表示,人大常委会一般在月底举行,但刚闭幕的会议提早至月中举行,目的是让人大常委会于月底再举行一次会议,审议“港版国安法”,预料今次会议通过机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