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警察”扩至全体纪律部队共700人 消息:逾百消防救护加入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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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起反修例风波持续,警队于去年11月起先委任约百名惩教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至今年2月,共约有400名“特别任务警察”,约半数来自惩教署,其余是海关及入境处人员。
消息指,“特别任务警察”编制会于本月底扩充至全体纪律部队,每个部队均须投放人力。据了解,日前有约105名消防人员加入“特别任务警察”队伍,成为首批加入的消防人员。另外会有飞行服务队人员加入。消息指,料编制会扩充至约700人。
保安局回复查询表示,今年5月,该计划将扩大至所有纪律部队。警方将安排适当训练予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人员。

已有惩教署、入境处及海关人员任“特别任务警察”

警务处处长自去年11月中起,根据第245章《公安条例》,委任惩教署、入境事务处及香港海关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属自愿性质,以非全职形式借调至警队,以增加警队人手。职务包括主要守卫指定的政府处所,以及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当中未见其他纪律部队包括消防处人员有参与,而处方于去年10月底回应“特别任务警察”事宜时,曾指出消防为应对大型聚众活动中的纵火及堵路等情况,已出尽人员,暂时看不到有空间作相关安排。

飞行服务队人员亦加入

有消息指,因应9月份立法会选举将近,料会再出现大型公众活动及示威,当局拟从各纪律部队共募集700名“特别任务警察”,以支援警力。据了解,本月内会增加约150名“特别任务警察”,包括再征用多数十名惩教人员。

另外,有消息指,日前已有105名消防人员已自愿加入“特别任务警察”队伍,亦有救护员加入。另有数名飞行服务队人员加入。换言之,全体纪律部队都会拨出人力支援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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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警方将安排适当训练

保安局回复查询指,根据《公安条例》,警务处处长可按条例委任“特别任务警察”。由今年5月,该计划将扩大至所有纪律部队,包括消防处和政府飞行服务队。警方将安排适当训练予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人员。

平均每人四个月获2.86万元“加班费”

资料显示,至今年2月,共约有400名“特别任务警察”,约半数来自惩教署,其余是海关及入境处人员。期间有关人员的工作时数,如超逾其本身部门的规定工作时数,可按现行规定获得逾时工作津贴。由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29日,惩教署、海关及入境处的“特别任务警察”人员逾时工作津贴,开支分别约为492万元、171万元及482万元。换言之,即平均每人获约2.86万元“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