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消息:入境处海关抽调150人 下周加入当特务警察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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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冲突持续,港府为加强警力,本月14日起委任约100名惩教署人员担任特务警察。消息指,当局已从入境处及海关,抽调第二批特务警察,涉约140至150人,下周初加入,经四日培训后,料下周后期投入工作,向警队提供支援工作,如守护高危建筑物,多不会上冲突前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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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当局正筹备第二批特务警察,会从入境处及海关中调动逾百人,前者部分隶属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曾接受防暴装备使用训练,包括胡椒球发射器等;海关人员在学堂训练均需要接受枪械训练,按工作需要,部分执勤时会佩枪,如点三八左轮手枪、“雷明登”散弹枪、MP5轻机枪等。

百名惩教署人员本月中率先当特务警察

政府于本月14日公布,警务处处长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约100名惩教署人员自愿获委任为特务警察,指他们熟悉使用防暴装备,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期间将暂时由惩教署以非全职形式借调至警务处。

政府表明,视乎警方人手需要,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