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高院修订禁起底滋扰警员及家属禁制令 涵盖特务警察
撰文: 梁德伦
出版:更新:
高等法院早前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高院昨日(10日)修订禁令范围,将其保护范围扩展到由其他纪律部队抽调组成的特务警察。
自反修例示威浪潮,有不少警员被网民“起底”,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早前因应情况,入禀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高等法院为此批出临时禁制令。高院昨日修订禁令,将其保护范围扩展到特务警察,该批特务警察即由其他纪律部队抽调组成的成员,有关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为:
(a) 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时有意图或相当可能会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相关人士的情况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的任何照片。
(b) 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任何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
(c) 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