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国旗案|咖啡师学徒认罪判社服令 律政司称已申请刑期覆核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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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技工去年9月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和你Shop”中,践踏国旗及将国旗扔进水池。他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遂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最终于上月尾改判被告即时入狱20日。律政司今(4日)表示,考虑案情及法律原则后,已就另一宗同月咖啡师学徒在屯门侮辱国旗案件,向法庭申请刑期覆核。

被告邓智乐在屯门法院承认侮辱国旗,被判社服令240小时。(林乐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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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告为21岁咖啡师学徒邓智乐,他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指他于去年9月21日在屯门大会堂外公开及故意以撕毁、焚烧及践踏的方式侮辱国旗。被告上月中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律政司指,详细考虑案情及适用法律原则后,已根据《裁判官条例》第104条就此案向法庭申请覆核刑罚。

案件编号:TMCC 189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