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安达邨工程设秘密定价协议  10公司违竞争法 被罚款合共397万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竞争事务审裁处去年裁定10间装修工程公司涉嫌在观塘安达邨第一期装修工程上,订立并执行瓜分市场及合谋定价的协议,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审裁处今(29日)颁下判词,判10间公司罚款13.2万至74万不等,合共约397万。

本案申请人是竞委会,答辩人分别为永兴联合建筑有限公司、裕辉建筑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装饰公司、大道建筑公司、金记机电铁器工程有限公司、协益建筑公司、泰华土木工程、维新铁器装修公司、百达建筑工程公司及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部份被告在房署警告不可进行“分饼仔”后犯案

10间公司为房委会装修承办商名单内的装修公司,亦是负责安达邨俊达楼,爱达楼及诚达楼装修工程的承办商,但10间公司在2016年6月,于工程开展前的拜神仪式中,私下协议每间公司在涉案3座大厦中,每间公司负责4层楼的装修工程,亦合谋议定同样价钱的装修工程套餐价目表,共同制作宣传单张派发给租户。

审裁处指,虽然其中2间公司指称自己将工程外判,他们应负的责任应相对较低,但审裁处不接纳说法,并指10公司最终接下安达邨38%的装修工程,在市场中所占的比率很大,而他们均在协议中担任主要角色,其行为影响了低收入的公屋租户,更在房署警告不可进行“分饼仔”后,犯下此案,其行为属严重的反竞争行为。

案件编号:CTEA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