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上诉庭裁政府大部份得直 法政汇思:裁决偏向相信政府

撰文: 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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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修例风波引发多次激烈冲突,政府引用《紧急法》定立《禁蒙面法》,原讼庭去年11月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及《禁止蒙面规例》违宪,颁令《禁蒙面法》无效,政府一方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昨日裁定政府部分上诉得直,其中政府引用《紧急法》上诉得直,而引《紧急法》定立的《禁蒙面法》中,则认为在合法集结中禁蒙面法属违宪,但限制非法集会,或未经准许集结的人士蒙面,不属违宪,换言之,上诉庭认为新例适用于非法集会上蒙面的人士身上。
“法政汇思”成员叶海琅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表示,上诉庭对政府和警察的信任度较高,而原讼庭则较偏向控制政府的权利。而现时政治情况而言,上诉庭的裁决显得有些离地,和市民大众的观点有落差。

上诉庭裁定政府部份上诉得直,仅在合法集结中禁蒙面法属违宪。

“法政汇思”成员叶海琅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表示,上诉庭的裁决比较保守,对政府和警察的信任度较高,而原讼庭则较偏向控制政府的权利。

上诉庭以香港回归前法律于回归后具有延续性的主旨作出裁定。又指特首只能在出现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引用紧急法订立附属法例,立法会亦可透过“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废除相关法例。

叶海琅认为,上诉庭说法在“正常”的社会制度上正确,但以本港的政治情况而言便“唔work”。而现时情况而言,警方有滥权的情况,且在选举制度未完善下,市民大众不会认为立法会是有效制衡政府的机构,因此上诉庭的裁决显得有些离地,和市民大众的观点有落差。

另外,上诉庭裁定在合法集结中禁蒙面法属违宪。叶海琅表示,若警察能理性执法,会很容易分辨何为合法集结。但就修例风波中的情况而言,警方的执法有可争议之处,例如“无端端”要求暂停有不反对通知书的集会,令集会变成非法集结,令市民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