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梁国雄称考虑上诉 黄浩铭等多人到场遭女警“提醒”
撰文: 朱棨新 温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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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就特首引用《紧急法》定立《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案中,裁定政府上诉部份得直,包括特首在去年情况下引用《紧急法》并无违宪,而《禁》的条例中,对非法集会上的示威者仍然有效。案件答辩人之一的前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称,对裁决表示失望,并认为上诉庭未有考虑《紧急法》已属过时,亦太空泛,令特首权力过大,明言会考虑上诉。
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亦有到庭支持,惟期间有女警员指聚集人数多于4人,曾作出“提醒”,黄与警员理论后,女警最终未有发出告票。
指《紧》属殖民地时代条例已过时
“长毛”梁国雄有到高等法院领取判词,他在庭外表示,会考虑上诉,又称《紧急法》是在1922年时订立,是殖民地时代的条例,当时仍未有《基本法》。他指,早前检控“占中九子”、或拘捕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都是使用殖民地时代的恶法,认为法庭应不时考虑相关法例,与《基本法》下港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否相符。
他又指,上诉庭似乎未有考虑《紧急法》属过时,亦太空泛,令特首权力过大。梁对此感到失望,同时亦会先看看法援会否批出才作决定。
指上诉庭未处理危害公安的议题
他们质疑政府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引用紧急法,属过于空泛。惟梁指,上诉庭未有处理该议题,是很大的漏洞。他解释,此权力无所不包,却未有相关规范、程序。
惟他不认为短时间内,因上诉庭的裁决而引发新一波的冲突,而现时鼓励戴面罩,但在港人往后的斗争上,相关条例会发挥恶法的效力。
黄浩铭到场遭警员“提醒”
社民连的副主席黄浩铭亦有到庭,但他与“长毛”梁国雄等人在高等法院领取判词前,发生一段小插曲。梁等人原本只有4人在高院门外叫口号,但之后有人加入。一名女警即向黄浩铭表示有机会违反限聚令,不应多于4人聚集,黄反问女警是否会发出告票,女警则指是“提醒”。各人之后散开,警员未有发生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