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工程顾问涉黄大仙占路5平方米 被控公众地方造成阻碍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去年10月13日市民发起“18区开花”活动,两名学生涉于深水埗与他人在马路附近聚集,另有一名工程顾问涉于黄大仙以杂物占路,当场被捕。事隔近半年,3人被起诉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两案今(8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众被告毋须答辩,工程师指被捕时遭威胁喝骂。案件押后至6月再讯,3人获准以200至3000元保释,两学生须守宵禁令。
工称顾问被指占据5平方米
被告邝家翚(33岁,工程顾问)被控于同日在黄大仙太子道东近彩颐花园,无合理辩解而留下不同杂物,占据约 5 平方米空间。
辩方指他被捕时被威胁不可见律师,又被迫签署未曾翻阅的口供纸,更有警员向他“爆粗”。案件押后至6月3日再提堂,被告以200元保释。
两学生被指与他人马路聚集
另一案两名被告:16岁钟姓中四女生,及胡文俊(18岁,学生)同被于去年10 月 13 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与钦州街交界的马路附近与他人聚集。此案押后至6月2日再提堂,两人以3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须守宵禁、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并居于报称地址。
案件编号:KCCC538、554/2020